官名。金司天台内部机构有三式科,司其事者员额四人。元司天监沿置,设管勾二人。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侍奉朝仪,率捧案、擎执、奉辇各给其事。其后元朝也置侍仪司,其所掌略同。见《金史·百官二》,参看“侍仪司”条。官名。金置,属宣徽院。初名擎执局,大定元年(公元1161年)改为侍仪
清朝地方官员对巡抚之尊称。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前期为天王府与东、北、翼三王府的属官,为轿夫之长,分别称为典天舆长、典东舆长、典北舆长、典翼舆长。后期重要诸王当亦设置。
官署名。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改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学置,设分司官。后南京(今河南商丘)、北京(今河北大名)亦置国子监。徽宗崇宁四年(1105),罢三京国子监官,各置司业一员。
清末新设于各部尚书、侍郎以下的左、右丞和左、右参议之统称。主要职掌为拟订、审议有关部务之法制政令。丞参是左右丞和左右参议的统称。清朝末年实行新官制,在各部尚书、侍郎以下设左右丞和左右参议,统称丞参;负
官署名。宋朝门下省、中书省所属机构。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掌省察差失。宋代中书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掌省察差失。
参见“副司幄”。
清末巡警部内部机构。掌开用本部印信,收发文件,接洽电话,值日值宿,递送折件等事,以七品小京官轮流管理。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一人,从五品,奏补。为典簿厅之长,总理文牍、会计及一切庶务,并监督簿以下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