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府
明洪武三年(1370)改宁夏路置,属甘肃行省。治所即今宁夏银川市。辖境相当今宁夏西北部黄河沿岸地区。五年废。二十六年(1393)改置宁夏卫。清雍正二年(1724)复改为宁夏府,属甘肃省,并置宁夏、宁朔二县为府治。辖境相当今宁夏回族自治区。1913年废。
明洪武三年(1370年)改宁夏府路置,治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属甘肃省。辖境约当今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北部黄河沿岸地区。五年废。清雍正二年(1724年)又改宁夏卫为府,同治宁夏县、宁朔县(今宁夏银川市)。1913年废。
明洪武三年(1370)改宁夏路置,属甘肃行省。治所即今宁夏银川市。辖境相当今宁夏西北部黄河沿岸地区。五年废。二十六年(1393)改置宁夏卫。清雍正二年(1724)复改为宁夏府,属甘肃省,并置宁夏、宁朔二县为府治。辖境相当今宁夏回族自治区。1913年废。
明洪武三年(1370年)改宁夏府路置,治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属甘肃省。辖境约当今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北部黄河沿岸地区。五年废。清雍正二年(1724年)又改宁夏卫为府,同治宁夏县、宁朔县(今宁夏银川市)。1913年废。
东汉光武帝改县置, 属汝南郡。 治所在今安徽临泉县。三国魏改为固始县。
在今浙江缙云县北,接永康界。《方舆纪要》卷94缙云县:五云馆“在县北。《闻见录》云:馆去县五十里,本名缙云馆,东通台郡,西北接永康,为县之要隘”。
即今山西五台县东北金岗库乡。光绪 《大清直省地舆全图》: 五台县东北有金刚库。
北周置,属西宁州。治所在今四川德昌县。隋开皇初废。
一名舂陵水。源出今湖南新田县西北舂陵山,东南流折东北,经桂阳县北入耒阳、常宁二县市间,入湘江。《汉书·地理志》 桂阳郡耒阳县: “舂山,舂水所出,北至酃入湖。” 《水经·湘水注》: 舂水 “上承营阳舂
秦置,在今河南荥阳市东北敖山。《史记·项羽本纪》: “筑甬道属之河,以取敖仓粟。” 又,《鲸布列传》: 布 “据敖庾之粟”。《索隐》: “案 《太康地记》 云: 秦建敖仓于成皋。”秦置,在今河南省荥阳
全称应为广宁前屯卫中前千户所城。明《辽东志》卷2:中前所城“周围二里二百六十九步,高三丈,池深一丈,阔二丈,周围四里三百步,南门一座,宣德三年指挥叶兴建”。《清一统志·锦州府二》:中前所城“在宁远州西
西汉置,属北海郡。当在今山东东部。东汉省。
清光绪十二年(1886)置,属新疆省。治所即今新疆乌苏县。1913年改为乌苏县。即“乌苏厅”。
在今湖南常德市东四十里。《方舆纪要》卷80武陵县:“《志》云,龙阳县(今汉寿县)西三十里有崇神潭,即九潭也。其在武陵境内者凡二潭,今有九潭河泊所,置于府东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