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面部热如火灼者。多因胃家郁热,或饮食不节,湿火上行,独燎其面所致。《灵枢·邪气脏腑病形》:“面热者足阳明病。”治宜清泄为主。方用调胃承气汤、升麻黄连汤等。
又名胎证、胎中病。指婴儿满月以内有病者(元·朱震亨《幼科全书》)。也指小儿周岁以内有病者(《幼科发挥》)。多由胎禀不足,或儿母妊娠时调摄失宜以及胎毒等引起。文献所载胎寒、胎热、胎肥、胎弱、解颅、五软等
见《秘传眼科龙木论》。为肉轮、血轮、气轮、风轮和水轮的合称。五轮与五脏生理病理有一定的联系。《河间六书》:“眼通五脏,气贯五轮”。肉轮指上下眼皮(胞睑)部位,属脾,脾主肌肉,与胃相表里,故其疾患多与脾
见《本草纲目拾遗》。为橡实之别名,详该条。
即推拿麻醉。见该条。
出《肘后方》。即齿龋。详该条。
伤科著作。清·赵廷海撰。1卷,附《救伤秘旨续刻》1卷。刊于1852年。书中叙述因拳术所致损伤及骨折的辨证、手法和治疗验方。此外还记述了因武术“点穴”所受损伤的治疗法(共34穴)。建国后有排印本。
见《云南中草药》。为碎米柴之别名,详该条。
书名。又名《瑞安陈氏白喉条辨》。1卷。清·陈葆善撰。刊于1887年。作者原撰有《白喉订正论》1卷,未刊行;后删其繁而成本书。全书共条辨15条,包括白喉的病原、所中经络、辨脉、辨色,手太阴、手少阳、手少
面色憔悴无华。为慢性病容,系久病脏腑气血耗伤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