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寸香
见《陕西中草药》。为铃兰之别名,详该条。
见《陕西中草药》。为铃兰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内伤不得卧之一。指肝胆湿热郁火所致的不寐症。《症因脉治》卷三:“胆火不得卧之症,膈寒不利,胁肋胀满,胆火乘脾也;心烦躁乱,恍惚不宁,胆涎沃心也;甚则目黄目赤,夜不能寐。”治疗如胆火乘脾者,清胆竹
病证名。见《小儿药证直诀》卷下。小儿热盛生风,欲为惊搐,血气未实,不能胜邪,故发搐。大小便依度,口中气热,当发之。用大青膏。
证名。出《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一作循衣摸床。详循衣摸床条。
《卫生宝鉴》卷十七引申显卿方。朴硝不拘量。为末,每服二钱,茴香煎汤。食前调下。治膀胱有热,小便不通。
即经血停止。多指经闭,或指月经净后。
见高憩云外科全书十种条。
病证名。指鼻塞有脓而不闻香臭者。《诸病源候论》卷二十九:“风冷客于头脑,即其气不和,令气停滞,搏于津液,脓涕结聚,即鼻不闻香臭,谓之齆。”即鼻齆。详该条。
《症因脉治》卷一方。苍术、防风、甘草、石膏、知母、厚朴、陈皮。水煎服。治外感湿热,胃脘作痛。
【介绍】:见汪祝尧条。
宋代医官职称。为太医局中之最高官员,主管该局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