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食肉则遗。复,即复发。指某些急性热病恢复期,消化机能低下,如恣食腥荤肥腻,往往使病邪留滞,病情反复,尤以小儿为甚。《素问·热论》:“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傅青主女科》卷上方。熟地黄(九蒸)、白术(土炒)、白芍药(酒炒)、玄参、桑叶各一斤,山茱萸(蒸)、炒山药、牡丹皮、地骨皮、沙参、石斛、麦门冬各十两,炒五味子、龙骨各二两。为细末,炼蜜为丸,梧桐子大,
见《陕西中草药》。为黄三七之别名,详该条。
书名。52卷。明·李时珍撰。刊于1596年。本书是作者在继承和总结明代以前本草学成就的基础上,结合广泛地向药农、民间医生、猎人、渔人等劳动人民学习与采访所积累的大量药物学知识,并参考各类著作八百余种,
见《陕西中草药》。为九牛造之别名,详该条。
小儿病多涎者,《太平圣惠方》谓为“风热壅脾,积聚成涎”所致。《幼科释谜》:“小儿涎痰,“痰由涎结,涎乃脾泔。脾运胃液,肢体皆咸。脾气不足,风热相兼。壅遏中脘,口沫淹淹。乃生壮热,惊搐渐添。”“然痰与涎
见《中药志》。为夏枯草之别名,详该条。
外治方法。即敷药之俗称。详该条。
病证名。出《诸病源候论》卷三十八。指漏下之血色赤,淋沥不断。参见经漏条。
①见《湖南药物志》。为朱砂根之别名。②见《分类草药性》。为射干之别名。各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