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趾
即第五足趾。
即第五足趾。
证名。见《医宗金鉴》卷七十三。又名杨梅痘子。因其形如赤豆,嵌于肉内,坚硬如铁。
针灸体位。详见坐位条。
病证名。出《妇人良方大全》卷一。指非经期而突然阴道出血,量多如注者。多因暴怒伤肝,血失所藏;或气虚气陷,失于统摄;或跌仆损伤冲任,以致经血失于约制所致。治宜止血为主,以防晕厥虚脱。方用十灰散,兼服独参
又称食肉则遗。复,即复发。指某些急性热病恢复期,消化机能低下,如恣食腥荤肥腻,往往使病邪留滞,病情反复,尤以小儿为甚。《素问·热论》:“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下法之一。是用于里热实证的治法。症见大便秘结、脘腹胀满、潮热谵语、口干作渴、舌苔焦黄、脉滑数有力,或饮食积滞、积水等。所用药物多属苦寒,如大黄、芒硝、番泻叶等。代表方有大承气汤、小承气汤、调胃承气汤等
书名。见《明史·方技》。明·吕复撰。已佚。
冲脉病误治变证之一。《杂病源流犀烛·冲脉病源流》:“汗之气逆上冲,正在心端。下之掌握热烦,身上浮冷,热汗自泄,欲得水自灌,皆冲气犯心,心受其害,且汗下则心液泄,故见如是等症也。宜甘李根汤。”参见冲脉病
明代医药机构。设于1370年(洪武三年)。由大使和副使各一人主管,其下于外府设提领,州县设官医,主管分发医药给军民及囚人的事宜。
①《证治准绳·类方》第五册方。川芎、郁金、荆芥、薄荷、红豆各等分。入盆硝适量,为细末,每次少许,搐鼻内。治风热上攻,头目眩痛,鼻塞牙痛。②《杂病源流犀烛·身形门》卷二十五方。蔓荆子、青黛、川芎各一钱二
即实脾散,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