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方新编》卷九方。草果一个,延胡索、滑石各八分,五灵脂一钱。酒煎,半饥时服。治胎气不顺。
书名。秦伯未编。书成于1928年。全书选辑清代叶桂、薛雪、吴瑭、张聿青等二十多位医家约2000条医案,其中以内科杂病为主,兼及他科病证。以医家为纲,以病证为目,分类清楚。选案多属记录简要,方治切于病情
出《金匮要略·妇人妊娠病脉证并治》。亦名六甲、有子、有身、有妊、有娠、任娠、双身、妊子、怀子、怀孕、怀身、怀胎、怀娠、怀躯、孕、重身、躯。指扫女受孕。
五迟之一。出《小儿药证直诀》。《证治准绳·幼科》:“凡儿生至周岁三百六十日,膝骨成,乃能行。”小儿周岁以后甚至二、三岁还不能步行者为行迟。肝主筋,肾主骨,小儿肝肾不足,或哺养失宜,脾胃虚弱,元气不充,
病名。见《实用外科治疗学》。即热疮。详该条。
见《傅青主女科》。即年老血崩,详该条。
痧证之一。指痧之急发痛晕而危者。《杂病源流犀烛·痧胀源流》:“紧痧,其痛急,霎时晕倒,不消半刻即死,故曰紧。若知之者,急为放血焠刮。”方用涤痧丸。参见痧条。
经穴别名。出《针灸甲乙经》。即强间,见该条。
治疗热证,当以寒药制之。如辛寒之剂白虎汤,苦寒之剂龙胆泻肝汤之类。一般来说,肺胃热宜银翘、石膏,心腹热宜芩、连,肝胃热宜黄柏、知母、胆草。又如表里火热俱盛,大热烦躁,甚则发斑,小便黄赤,吐血,鼻出血,
将全身或面部划分为上、中、下三等。头、腰、足为身之三等;面部三等,以身前发际到印堂为上等,山根至准头为中等,人中至地阁为下等。《灵枢·师传》:“上下三等,脏安且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