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指伤寒邪传厥阴,阴阳消长的一种临床表现。由阴阳胜复所致。《伤寒论·辨厥阴病脉证并治》:“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伤寒论条辨》:“厥五日,热亦五日,阴阳胜复无偏
病证名。指经前或经期两下肢瘀血,经后即恢复。多因气滞寒凝,瘀血滞于下肢。症见两下肢瘀血,肤色紫暗,重者青筋暴露。下肢发凉,麻木感、或兼肿胀,胸腹胀满,常伴经来腹痛。治宜理气活血,祛寒通络。方用血府逐瘀
调和五味,饮食平衡之意。《素问·生气通天论》:“是故谨和五味,骨正筋柔。”高世栻注:“五味贵得其平,不可太过,是故谨和五味,得其平矣。”
【介绍】:见靳起蛟条。
治法之一。是治疗湿热伤阴,小便不利的方法。症见口渴饮水,小便不利,或咳嗽呕恶,心烦不寐,用猪苓汤。
见神光条。
骨名。又名枕骨。即枕外隆凸。《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后山即头后枕骨也。其骨形状不同,或如品字,或如山字,或如川字,或圆尖,或月芽形,或偃月形,或鸡子形,皆属枕骨。”
出《名医别录》为礜石之别名,详该条。
古刺法。出《灵枢·官针》。即关刺。详该条。
指伤寒一经证候未解,而另一经证候已见。出《伤寒论》。《伤寒论大全·伤寒合病并病》:“并病者,一经先病未尽,又过一经之传者,为并病。”《景岳全书·伤寒典》:“并病与合病不同,合病者,彼此齐病也;并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