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法之一。用峻烈泻水药攻逐水饮的方法。适用于腹水、胸胁积水等实证。常用如十枣汤等。
①见清·刘士季《草木便方》。为青木香之别名。②出《阳春县志》。为木防己之别名。各详该条。
《小儿药证直诀》卷下方。胡黄连、炒芜荑、黄连各二两,使君子仁一两,麝香(另研)五分,干蝦蟆(酒熬膏)五枚。为末,用膏和丸,麻子大,二至三岁儿,每服五至七丸,三岁以上每服十至十五丸,不拘时人参煎汤送下。
见《本草从新》。为黄连药材之一种,详黄连条。
证名。指大病愈后,因饮食失节致病复发者。《伤寒论·辨阴阳易差后劳复病脉证并治》:“病人脉已解,而日暮微烦,以病新差,人强与谷,脾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损谷则愈。”《重订广温热论·温热复症疗法》
参见痧痘集解条。
【介绍】:明代医家。字子良,号心谷。安徽祁门人。年轻时学儒,后来弃儒学医。研究《内经》,对王冰注释《素问》有所评议和质疑,著有《医学质疑》(今存抄本)、《统属诊法》、
中西医结合的正骨八法之一。按患部的肌肉走向,双手先由上而下,再由下而上,徐徐按摩,顺骨捋筋。本法可调理骨折周围的软组织,使扭转错位的肌肉、肌腱,随着骨折的复位而舒畅通达,不但可以促进骨折愈合,而且能防
出《花镜》。为西番莲之别名,详该条。
出《本草图经》。为巴戟天之简称,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