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因灸而灼伤局部所形成的疮。见《金匮要略》。《明堂灸经》曰:“凡着艾得疮发,所患即差;不得疮发,其疾不愈。”灸疮形成后,应保持清洁,勤换膏药,防止感染,一般经6~8周后灸疮自行愈合脱痂。
《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二方。升麻、漏芦、芒硝各二两,栀子二十枚,黄芩三两,蒴藋五两。浸煮取汁,帛浸湿贴患处。治丹毒,疮肿热痛。
病证名。见秦伯未《中医临症备要》。即物偶入睛证。详该条。
即妊娠。详该条。
《医学入门》卷七方。人参、当归、黄芪、桔梗、防风、木香、甘草、枳壳、芍药、川芎、肉桂、槟榔、白芷、厚朴、紫苏、乌药各等分(一方无槟榔、肉桂,有皂角刺)。水煎服。治无名肿毒、痈疽等症,脉洪缓沉迟紧细者。
正骨手法。适用于髌骨离位的整复。见《伤科汇纂》卷一。患膝呈半屈曲位,用推挤手法使离位的髌骨复归于原位。再用抱膝固定。
见《本草纲目》。为鸭跖草之别名,详该条。
指病态的肤色鲜明透亮。多为水液滞留体表之象。《素问·脉要精微论》:“色泽者,当病溢饮。”参色鲜明条。
指由病情所决定的治疗用药禁忌。《脾胃论》上卷:“病禁者,如阳气不足,阴气有余之病,则凡饮食及药,忌助阴泻阳。”
见《本经疏证》。即淡豆豉,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