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居集》上集卷二十五方。麦门冬、黄芪各一钱,人参、当归、生地黄各五分,五味子十粒。水煎服。治内伤劳役,精神耗散,胃气不升,或血后亡津而致口渴者。
病因的一类。出《金匮要略·脏腑经络先后病》。包括虫兽等各类动物致人的伤害,如蛇伤、犬咬伤、昆虫螫刺伤等。
见《本草纲目》。为楮实之别名,详该条。
即第四足趾。又称小指次指。
同额。详该条。
骨名。又名杼骨。指第一胸椎棘突。《灵枢·骨度》:“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节,长三尺。”
古医官职称。北齐和隋代尚药局均设是职。北齐尚药局设典御2人,统管医药事宜。
出《外科启玄》卷八。即杨梅痘。见该条。
仲景十二脉之一。母子相乘的脉象。金行乘水,木行乘火。《诊家正眼》:“曰顺者,金乘水,木乘火也。”
【介绍】:参见林彦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