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法之一。又称苦寒泄热。即用苦寒药物清除里热的治法。如临床上所见身热、头痛、口渴、小便黄的里热证,可用黄芩汤等方。如里热严重,兼见谵语发狂,或吐血、衂血、发斑,苔黄或干黑起刺,脉沉数有力者,可用黄连解
经验方。见《中医外科学讲义》(上海中医学院)。制炉甘石、熟石膏、赤石脂各三两。为细末,麻油或凡士林调搽患处。功能收涩生肌。治皮肤病,滋水浸淫,日久不止;烫伤腐肉已化,新肌不生者。
证名。指肝气虚或阴血不足,筋脉失养所致的胁痛。《医学入门·胁痛》:“虚者,肝血虚也,痛则悠悠不止,耳目喷,善恐如人将捕,五物汤加柴胡梢,或五积散去麻黄加青木香、青皮。”《金匮翼·肝虚胁痛》:“肝虚者,
见《昆明民间常用草药》。为芸香草之别名,详该条。
骨名。即足外踝骨。详核骨条。
见《景岳全书·外科钤》卷六十四。即蜡矾丸,见该条。
药物学著作。简称《证类本草》。31卷。宋·唐慎微约撰于十一世纪末。1108年(大观二年)刊印时由艾晟补入陈承《本草别说》的内容,称为《经史证类大观本草》。1116年(政和六年),曹孝忠等重行校刊合并为
见《中药材手册》。为麝香之处方名,详该条。
病证名。指小儿肢体一侧运动障碍或完全丧失。《医林改错》:“小儿半身不遂,自周岁至童年皆有,突然患此者少,多半由伤寒、瘟疫痘疹、吐泻等病后元气渐亏,面色青白,渐渐手足不动,甚则手足筋挛,周身如泥塑。”本
五脏与五体相合,脾主要合于肉。肌肉的营养从脾的运化吸收而得,肌肉丰满与消瘦,与脾气盛衰有密切关系。《素问·五藏生成篇》:“脾之合肉也,其荣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