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中药形性经验鉴别法》。即赤石脂,详该条。
见小儿推拿广意条。
见《南京民间药草》。为犁头草之别名,详该条。
药物学著作。3卷。北宋·和剂局陈师文等编。后经多次修订。约刊于十二世纪初(北宋末)。本书原为《和剂局方》(后改称《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一书的附录部分,后抽出印单行本。内容系选录《证类本草》中的常用药4
艾灸和针刺的合称。《灵枢·四时气》:“灸刺之道,得气穴为定。”
指胫骨部位。《灵枢·经筋》:“足阳明之筋……其直者,上循骭,结于膝。”
脏腑惊证之一。出金·陈文中《小儿病源方论》。详脏腑惊证条。
病证名,指小儿四肢软弱,无力以任地握物的病证。小儿罹患本证,有因热病之后,气液两亏,肺热叶焦而肌肤筋脉失于润养,或温热熏蒸阳明,宗筋弛缓,不能约束筋骨而致者;亦有因于先天禀赋不足,肝肾亏虚而致者。小儿
正骨器械。用于骨折复位后的局部外固定。又称夹板。见《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五:“治腕折四肢骨碎及筋伤蹉跌。”条下注有《肘后方》云:“小品方……以竹编夹裹,令遍缚令急,勿令转动。”这说明早期夹板用竹片制成
见《民间常用草药汇编》。为四块瓦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