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名。指日久不愈的痹症。《灵枢·九针十二原》:“长针者,锋利身薄,可以取远痹。”《类经》卷十九:“凡虚风之深入者,必内舍于骨解腰脊节凑之间,故欲取深邪远痹者,必为大针以治之也。”
见《医方考》卷二。即痰膈。详该条。
出《救急易方》。为鱼腥草之别名,详该条。
同伐肝。详该条。
五行归类中,肝属木,肺属金。由于肝火过旺,耗灼肺阴,出现干咳,胸胁疼痛、心烦易怒、口苦、目赤,甚或咯血等,均属肝木化火而加剧肺金病证的变化。
古代医疗教学职称。始设于南北朝时期之北魏,系专门为统治阶级培养保健人员的官员,官阶从七品下。
指大便干燥和小便赤涩的病证。见《医宗金鉴·幼科杂病心法要诀》。病因由于小儿乳食停滞,郁而生火,火热上熏心肺,心与小肠相表里,心火移于小肠,故小便赤涩不畅;肺与大肠相表里,肺热移于大肠,故大便秘结不行。
正骨手法。即落枕的治疗方法。见《接骨全书》:“失枕有卧而失,有一时之误失。使其低处坐定,一手拔其首,一手拔其下颏,缓缓伸直也。”
见《诸病源候论》卷四十三。指在产褥期的妇女。
十二剂之一。用寒凉药物组成,具有治疗热证作用的方剂。参见寒能制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