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入门》卷三方。川乌八钱,槟榔、人参、柴胡、吴茱萸、川椒、干姜、茯苓、黄连、紫菀、厚朴、肉桂、当归、桔梗、皂角、石菖蒲各五钱,巴豆二钱半。为细末,炼蜜为丸,梧桐子大,朱砂为衣,每服三丸或五丸或七丸
《证治准绳·类方》第三册方。藿香、砂仁、人参、炮姜、炙甘草、白术。水煎服。治中寒腹痛,肢冷便溏,或呕吐脘满,苔白腻,脉沉弦。《重订通俗伤寒论》亦有本方,但无藿香,有木香。
见《卫生家宝产科备要》。即临产。详该条。
元、明、清代医官职称。为太医院的高级官职。元代置太医院使2人,始设于1285年(至元二十二年),官阶正二品,以后各代略有增减,其官阶亦有变化。参见太医院条。
见《南京民间药草》。为蕨之别名,详该条。
宋代医官职称。1076年(熙宁年间)在太医局设提举1人,总管该局工作。与太医局令的职权相同。参见太医局条。
养生著作。撰者不详。清·马齐录。刊于1726年。书中介绍多种简便易行养生却病术,如涂搓自助颜、膝风摩涌泉、猿臂和血脉、熊颈免痰涎、鼓呵消积聚等。作者主张养生须注意节饮食、慎起居、惜精气。现存清代抄本,
证名。由热灼阴伤,肝脉失养所致。见于急性热病后期。症见头晕,眼干,视物不清,手足心热或麻木等。见于维生素A缺乏症,传染性后脑炎及中毒性脑病所致之目盲,视神经萎缩等。治宜滋阴养肝。用杞菊地黄丸,或石斛夜
【介绍】:见金铭条。
病证名。见《普济方》卷三百八十四。小儿骨热,肌肉消瘦。为病后余热化火熏灼肌体,消灼骨髓所致。治详骨热、骨蒸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