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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治法之一,亦是八法之一。即和法。具有调和、和解、缓和等作用。对不适宜于汗、吐、下的病证,则采用和法。又如轻微的寒证或热证,用轻剂的温药或凉药和之,使其气血调顺则微邪自去,也属和法。和之不已,再用取法。
五治法之一,亦是八法之一。即和法。具有调和、和解、缓和等作用。对不适宜于汗、吐、下的病证,则采用和法。又如轻微的寒证或热证,用轻剂的温药或凉药和之,使其气血调顺则微邪自去,也属和法。和之不已,再用取法。
证名。指先躁后烦的证候。出《素问·至真要大论》。《伤寒明理论》卷二:“所谓躁烦者,谓先发躁,而迤逦复烦者也。”有谓内热曰烦,外热曰躁;烦属阳,躁属阴;内热为有根之火,外热为无根之火者。故但躁不烦,及先
《杂病源流犀烛·脏腑门》卷三方。天南星、木香。为粗末,加生姜,水煎服。治昏迷痰塞,牙紧似中风,经治余痰未平者。
郁证之一。《赤水玄珠》卷十一:“胆郁者,口苦,身微潮热往来,惕惕然如人将捕之。治宜柴胡、竹茹、干姜。”参见郁证条。
药物学著作。8卷(又有12卷本,内容相同)。清·沈李龙撰。刊于1691年。卷首为本草图。沈氏将药物分为水、火、谷、菜、果、鳞、介、禽、兽等10部,收集药物220种,采辑《本草纲目》及有关食疗本草类著作
见订正伤寒论注条。
病名。指感受外邪后,蕴伏于里,或因平素内热,复为新邪诱发的一类温病。大多初起即以里热为主,与新感温病初起有表证者不同。伏气源出于《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中“冬伤于寒,春必病温”一语。《温热经纬》卷二有《
古人认为禁灸的穴位。这些穴位大多分布在重要器官或动脉邻近处,如睛明、丝竹空接近眼球;人迎在颈动脉处,经渠在桡动脉处等。《针灸甲乙经》最早记载禁灸24穴,后世逐渐有所增加,近代由于医学进展,对禁灸穴的认
又称杀虫。使用具有驱杀寄生虫作用的药物,治疗人体寄生虫病的方法。如驱蛔虫选用使君子、槟榔、苦楝根皮、鹧鸪菜(红叶藻科)、石榴皮、雷丸、榧子等。驱蛲虫选用榧子、雷丸、芜荑、使君子、大蒜、苦楝根皮、百部、
为全真道祖师传记集,元代道士樗栎道人秦志安编。本书记全真源流,故以“金莲正宗”为书名。全书5卷,包括王玄甫、钟离权、吕洞宾、刘海蟾、王重阳及北宗七真等十四人的传,其中有较多神话传说内容。
病名。见《太平圣惠方》卷三十四。多由脏腑壅滞,久积风热,脾肺不利,心胸痰饮,邪毒之气,冲注上焦,薰蒸牙齿所致。证见齿龈肿痛、溃破腐烂,甚而牙齿松动、脱落,或脓血俱出,虫蚀齿根,口内常臭。面色青黄,唇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