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伤寒禁下之证。①太阳表证禁下。②少阳病禁下。③邪气尚浅,肠未燥实者不可下。④阳明经证禁下。⑤三阳合病,外证未解者不可下。⑥结胸证其脉浮大者不可下。⑦寒厥和虚家禁下。⑧血虚致厥不可下。⑨少阴病阳已虚,
书名。又名《顾氏秘书》。40卷。清·顾世澄撰。刊于1760年。本书系汇集自《内经》以来历代的外科著作分类编辑而成。内容包括脉诊、内景图说,以及全身各种外证,有图有文,并注明出处。是一种资料比较丰富的外
【介绍】:见马哈德哇条。
病名。《世医得效方》卷十:“眼白人浑黑,见物依旧,毛发直如铁条,虽能饮食,不语如醉,名曰血溃。用五灵脂为末,二钱,酒调下。”
①见《本草纲目》。为枸骨叶之别名。②见《草药手册》。为廊茵之别名。各详该条。
针刺前后的禁忌。《灵枢·终始》:“凡刺之禁:新内勿刺,新刺勿内;已醉勿刺,已刺勿醉;新怒勿刺,已刺勿怒;新劳勿刺,已刺勿劳;已饱勿刺,已刺勿饱;已饥勿刺,已刺勿饥;已渴勿刺,已刺勿渴;大惊、大恐,必定
见《青海常用中草药手册》。为火绒草之别名,详该条。
即拯阳理劳汤,见该条。
【介绍】:见方炯条。
脾肾阳虚,尤以肾阳(命门火)虚,温运失职,水液运行障碍,而泛溢于脏腑与躯体之间成为水肿、痰饮等证。《医宗必读》:“水虽制于脾,实则统于肾,肾本水脏,而元阳寓焉,命门火衰,既不能自制阴寒,又不能温养脾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