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圣济总录》卷一百五十一。指月经之血。
指手太阴、手少阴、手厥阴、足太阴、足少阴、足厥阴和手阳明、手太阳、手少阳、足阳明、足太阳、足少阳十二条经脉及其所属脏腑的生理功能发生异常时出现的一类证候。十二经“外络于支节,内属于腑脏”,故经络病变,
即指纹深沉。主病邪在里。
病名。指哺乳妇女乳头的破裂。见《疡科心得集》卷中。多由肝火不能疏泄,肝胃湿热蕴结而成。症见乳头、乳颈及乳晕部裂口,疼痛,揩之出血或流粘水,或结黄痂。易继发乳痈。病程较长,常延续断乳后方能痊愈。治宜清肝
养生学著作。5卷。元,李鹏飞撰于至元辛卯(至元无辛卯,辛卯为1351年)。书中集录文献中有关养生资料,并记述了生活起居、饮食等方面的内容。书中也杂有不少封建迷信糟粕,现有《道藏》及明·胡文焕《寿养丛书
丛书名。清·朱本中纂于1676年。收有《急救须知》、《饮食须知》、《修养须知》、《格物须知》等四种。现存1689年刻本。
出《素问·刺禁论》。其义有二:①谓肝气主升。根据左升右降的理论,故肝的行气部位在左。元·滑伯仁《十四经发挥》:“肝之为脏……其治在左。其脏在右胁右肾之前。”②《素问》原文“藏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于左
出《肘后备急方》卷五。即阴蚀。详该条。
又称食肉则遗。复,即复发。指某些急性热病恢复期,消化机能低下,如恣食腥荤肥腻,往往使病邪留滞,病情反复,尤以小儿为甚。《素问·热论》:“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见《中国树木分类学》。为木槿花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