疝之俗称,出《奇效良方》卷四十七。详疝条。
证名。又名眉眶痛。为多种疾病常见之证候。①“眉骨者,目系之所过,上抵于脑,为目属于脑也”(《证治准绳·杂病》)。故诸阳经病或风热毒邪上攻下注于目睛者,遂从目系过眉骨,与眉骨相并而痛。若系心肝壅热或风热
《素问·痿论》:“肾热者,色黑而齿槁。”《证治准绳·杂病》:“肾热者,轻按之不热,重按之至骨,其热蒸手,如火如炙。”肾热有虚实之分,参肾实热、肾虚热条。
病名。《儒门事亲》卷三:“热结于舌下,复生一小舌子,名曰子舌胀。”详重舌条。
见《浙江民间常用草药》。为笔筒草之别名,详该条。
出《备急千金要方》卷四。即带下三十六疾。详该条。
同居经。月经按季来潮,故名。见居经条
《不居集》上集卷二十五方。麦门冬、黄芪各一钱,人参、当归、生地黄各五分,五味子十粒。水煎服。治内伤劳役,精神耗散,胃气不升,或血后亡津而致口渴者。
病证名。出《小儿卫生总微论方》。儿自初生至七日内外,因胎毒攻发,身生疮者,名曰蓐疮。此症见于头面腿臂等处,并逐渐蔓延,引起患儿啼哭不乳。治宜用黄连粉、青黛香油调涂。
形色不相称的证象。《灵枢·阴阳二十五人》把人按五行分为木、火、土、金、水五形。所属五色即青、赤、黄、白、黑。如木形人色见黄,为木胜土;火形人色见白为火胜金,称为形胜色。这种附会的说法,有待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