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广州植物志》。为人面子之别名,详该条。
见《植物学大辞典》。为翠云草之别名,详该条。
指五脏宜用苦剂,六府宜用辛剂。《儒门事亲》卷十四:“……五苦者,五脏为里属阴,宜用苦剂,谓酸苦涌泄为阴;六府为表属阳,宜用辛剂,谓辛甘发散为阳,此其义也。”联系临床实际,这种说法有一定指导意义。
证名。指由阳邪盛实致四肢动作、步履失常。《素问·阳明脉解篇》:“四肢者,诸阳之本也,阳盛则四肢实。”《类经·阳明病解》:“阳受气于四末,故四支为诸阳之本,阳邪刚盛,故步履变常也。”
【介绍】:战国时医家。详见子阳条。
五陷之一。指痘出稠密,其色如灰,根脚无红晕而顶陷者,为气血大虚所致。治法详白陷条。
治法术语。指通过补虚扶正以达到祛邪目的的治疗方法,见《景岳全书·传忠录》。疾病出现邪实证候,但病邪之所以不能除去,系因正气虚衰不能驱邪外出,且病情又属正气不能耐受攻邪治法者,则宜补虚以扶助正气,正气得
病证名。见《证治准绳·杂病》。①指黑睛的外伤,“谓被物触打在风轮”(《张氏医通》卷八)。②泛指眼珠的损伤。
证名。同多卧。《类证活人书·问多眠》:“多眠有四证,有风温证,有小柴胡证,有少阴证,有狐惑证。病人尺寸脉俱浮,头痛身热,常自汗出,体重,其息必喘,四支不收,默默但欲眠者,风温证也。风温不可发汗,宜萎蕤
【介绍】:宋代医家。生平不详。研讨仲景之书八年,认为伤寒无恶证,而庸医往往误投药剂伤人,撰有《伤寒十劝》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