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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隆间编次。乾隆三十九年(1774)至五十三年(1788)间,政府屡次向各省颁发禁毁书目。归安(今浙江吴兴)人姚觐元曾将其收入《清代禁毁书目》,清人荣柱(官至盛京刑部侍郎)亦曾刊行之。此目收书六百八十四种,因为是政府批准的禁毁书和地方上呈的禁毁书的清单,故未依四部编排,仅列书名、本数、禁毁原因。有《咫尺斋丛书》禁书总目三种本、《国粹丛书》销毁抽毁书合刻本、江宁陕西各处官刊本、内府红本处钞本。
清乾隆间编次。乾隆三十九年(1774)至五十三年(1788)间,政府屡次向各省颁发禁毁书目。归安(今浙江吴兴)人姚觐元曾将其收入《清代禁毁书目》,清人荣柱(官至盛京刑部侍郎)亦曾刊行之。此目收书六百八十四种,因为是政府批准的禁毁书和地方上呈的禁毁书的清单,故未依四部编排,仅列书名、本数、禁毁原因。有《咫尺斋丛书》禁书总目三种本、《国粹丛书》销毁抽毁书合刻本、江宁陕西各处官刊本、内府红本处钞本。
二卷。清刘士毅撰。士毅,枣强(今河北枣强)人,生卒年及生平事迹不详。该书作于清雍正辛亥(1731),成于乾隆乙丑(1745)。自序说,孔子据国史而作《春秋》,书中哪些是国史旧文,哪些是孔子的新例,只有
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钮传善修,李炳灵、杨藻纂。钮传善,曾任德阳县知县。李炳灵,教谕。杨藻,邑人,拔贡。此篇盖续裴志补记六十余年之事迹,门类一仍其旧,卷帙减于旧志二卷。《德阳县志续编》光绪三十一年(19
一卷。清曾纪燿撰。曾纪燿生卒年不详,湖南湘乡人。曾国藩之女,部郎陈松生之妻。此书前有其兄曾纪泽所作序言。有光绪七年(1881)刊本和宣统元年(1909)排印本。又载在“扬子江小报”第五期。
四卷。清林春溥(详见《开卷偶得》)撰。《古书拾遗》是林春溥的一部杂考之作,因古代典籍往往因故散佚,但其零章断句,尚有存者,故搜集残篇遗文,以成此书。全书主要搜集《易》、《书》、《周礼》、《诗》、《竹书
二卷。明傅浚撰。傅浚字汝源,南安(今属福建厦门)人,明宏治己未(1499年)进士,官至工部郎中。明武宗正德癸酉(1513年),傅浚负责督理遵化(今属河北省)铁厂,后写成此书。本志共有二十三目,包括“建
三十三卷。清吴光耀撰。吴光耀为湖北江夏人,生卒年不详,约于洪良品同时。吴光耀亦为尊信《古文尚书》者,此书之广博亦略胜洪良品《辨惑》,只是全书繁冗琐碎,不如洪书简明、系统。然书中亦多有可取之处,比如吴光
一卷。汪远孙(1789-1835)撰。汪远孙字久也,号小米、借闲漫士。浙江仁和(今浙江杭州)人,清代著名经学家。据《清史列传》记载:“嘉庆二十一年(1816)举人,官内阁中书。”家中有著名的藏书楼“振
十六卷。《续演繁录》六卷。又称《程氏演繁录》。南宋程大昌(1123-1195)撰。程大昌字泰之,徽州休宁(今属安徽)人。绍兴二十一年(1151)进士。历太平州教授、秘书省正字、著作佐郎、秘阁修撰、秘书
十六卷。清毕沅(1729-1796)撰。沅字攘蘅,一字秋帆,自号灵山人,江苏镇阳人。沅一生著述颇多,有《夏小正考注》,已著录。在沅校注《墨子》之前,已有卢文弨、孙星衍二人校注。沅集其成,复检群书,参酌
七卷。清谢重辉(约1662年前后在世)撰。谢重辉,字千仞,号方山,一号杏村。乃大学士谢升之子。德州(今山东德州)人。生卒年均不详。以父荫为中书舍人。官至刑部郎中。后引疾归乡。重辉工诗,为王士祯所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