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四库百科>辩正论

辩正论

十卷。唐代释法琳撰。法琳生平事迹详见《破邪论》辞条。法琳为进一步转移当时社会的视听,改变世人对佛教的看法,争取皇上的同情与支持,在继《破邪论》之后,又作《辩正论》十卷。东宫学士陈子良为之作序。《辩正论》一书约成书于贞观六年(632)。有十二篇,即:第一、三教治道篇,第二、十代奉佛篇,第三、佛道先后篇,第四、释李师资篇,第五、十喻篇。第六、九箴篇,第七、气为道本篇,第八、信毁交报篇,第九、品藻众书篇,第十、出道伪谬篇,第十一、历代相承篇,第十二,归心有地篇。在十代奉佛篇中,列述晋、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唐,十代君主公卿通儒信佛者的名字,略述历史君王公卿学识,造寺度僧之事迹。十喻、九箴两篇,因道士李仲卿作《十异九迷论》贬斥佛教,故以“十喻”加以说明,以“九箴”加以诫之。在出道伪谬篇中,列举道经中剽窃佛经之处。在归心有地篇中,列梁武帝舍道敕,梁邵陵王舍道启,法琳与尚书右仆射蔡国公启。此书与《破邪论》一样,发挥了积极的护教作用。贞观元年(627),太宗舍出太和宫为高祖立龙田寺,以法琳为寺主。贞观十一年(637),太宗欲推尊以老子李耳为始祖的道教,诏令道士女冠的位次排在僧尼之前。对此僧众推举法琳上表抗争,太宗不从。贞观十三年(639),道士秦世英趁此诋毁法琳,诬称他的《辩正论》是借此讪谤皇帝的先祖,有罔上之罪。太宗闻言大怒,令汰僧尼,逮捕法琳,判他死刑。后太宗又诏令法琳念观音七天,看有无灵感,以观后效,再做论处。期至,法琳回答太宗所问:“七日以来,不念观音,唯念陛下”。太宗遂改判他流徙益州(治所在今四川成都)。《辩正论》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原因在于法琳深入了解道教内幕,使其书中保存了不少有关道教的原始资料,而这些又可作为现代研究道教史的重要依据。另外,应特别指出的是法琳考查出唐代的祖先实出于元魏拓拔氏,并非是道教创始人老子李耳,为后人研究隋唐氏族问题提供了新的线索。现见载版本有毗陵刻经处本。

猜你喜欢

  • 说文辨字正俗

    八卷。清李富孙(1764-1843)撰。富孙字芗沚,浙江嘉兴人。嘉庆六年(1801)拔贡生。著作甚丰,尚有《春秋三传异文释》、《夏小正异义》、《汉魏六朝墓铭纂例》、《校经廎文稿》等。是编乃是以《说文》

  • 玉虹楼鉴真帖

    二十四卷。清孔继涑辑。孔继涑摹古书皆重石刻,而此多墨迹,间有石本但不常有者,如《黄庭经》、《兰庭序》、《宝晋斋法帖》等皆是。但苏轼《表忠观碑》乃王安石跋,《汝州谢表》、《与方竹逸画竹记》、黄山谷《洛阳

  • 文汇堂琴谱

    六卷。明胡文焕撰。胡文焕字德甫,号全庵,一号抱琴居士。钱塘(今浙江省钱塘县)人。生卒年与事迹不详。此书刻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书中共分十八条,前边多论琴,后十一条多论鼓琴之事。书首有自序,言其亲

  • 醉菩提

    二卷。清张大复撰。其生平见《钓鱼船》条。其事见于《西湖佳话》、小说《济颠传》、《西湖余志》等。本剧与《西湖余志》相同者较多。大意是济颠和尚俗姓李,名修元,为台州李赞善之子。一日与表兄毛太尉及李提典诣灵

  • 明二十四家诗选

    二十四卷。清黄昌衢选。黄昌衢生卒年未详。字康谣,江西婺源人。此书收明代二十四位诗人的作品。所谓二十四家者,有刘基、袁凯、高启、杨基、张羽、徐贲、林鸿、李东阳、徐祯卿、蔡羽、何景明、李梦阳、薛蕙、高叔嗣

  • 无弦琴谱

    二卷。元仇远(1247-?)撰。仇远字近仁(或作仁父),号山村民,一号华山村。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南宋咸淳年间就有诗名,与白珽并称“仇白”。元初隐居于钱塘。后出为镇江路学正。大德八年(1304)任溧

  • 荣木堂赋

    一卷。明陶汝鼐(详见《荣木堂文集》)撰。此集有赋一卷,共六首,分别为《昔游赋》、《哀湖南赋》、《洞庭湖赋》、《汤泉赋》、《荔枝赋》、《小孤山续梦赋》。尤以《哀湖南赋》著称,仿效南北朝时期的文学家庾信的

  • 禹贡备遗

    二卷。明胡瓒撰。胡瓒字伯玉,安徽桐城人,明万历年间进士,官至江西右参政。书首有胡瓒题辞。此书本诸其父胡效才的《禹贡遗编》,又参考了彭灿的《禹贡简备》,所以本书名为“备遗”。胡效才字用甫,为明嘉靖年间进

  • 观心论

    一卷。隋代释智撰。智生平事迹详见《维摩诘所说经文疏》辞条。《观心论》是智劝戒弟子学法归心而作。其用意在于为诸学徒随记而载,对空无所获者令其置文,以此观察学法的用心程度;也是为外诸四众接受佛法,便于传授

  • 绿水新编

    三卷。明莫叔明撰。叔明,明末叶人,生卒年事迹均不详。字公远,江苏吴县人。该编各卷题有广平安谦校正字样,包括古今体诗,前有知吴县事广平安谦作的序文。序中认为叔明近体诗仿温庭筠、韦应物;歌行效贾岛、孟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