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评论
六卷,清费宏灏撰。费宏灏,号愚轩,湖州(今浙江省湖州市)人。《读史评论》一书共分两部分,前四卷为史评,主要是分条论述,体例如札记,后二卷为史论,主要是因人因事而论,各自成篇,在此书前面有作者在雍正六年(1728)写的序言。统观全书,史评中的评论多过于琐屑,史论则又过于臆断,与史实有所偏差,言词似乎有些过激。此书为两江总督采进本。
六卷,清费宏灏撰。费宏灏,号愚轩,湖州(今浙江省湖州市)人。《读史评论》一书共分两部分,前四卷为史评,主要是分条论述,体例如札记,后二卷为史论,主要是因人因事而论,各自成篇,在此书前面有作者在雍正六年(1728)写的序言。统观全书,史评中的评论多过于琐屑,史论则又过于臆断,与史实有所偏差,言词似乎有些过激。此书为两江总督采进本。
十四卷。明黄瓒(1455-?)撰。黄瓒,字公献,仪真(今江苏仪真县)人。明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累官江西右布政使,历山东巡抚,终官南京兵部右侍郎。著有《雪洲文集》。此集系其子黄襄所编刻,凡十四卷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四分律合注戒本》辞条。《教诫新学比丘行护律仪》作于贞观八年(634),永徽元年(650)重修。共有二十三法,四百六十六条。第一目,入寺法;第二目,在师前立法;第三
八卷。清沈光邦(生卒年不详)撰。沈光邦临海(今浙江临海)人,雍正年间任中书舍人。易道阴阳,律吕亦本阴阳,所以二者相互推衍,其道理可通。但易不是为律而作,律也不是为易而作,不能牵合为一。是书引律以合易,
八曰:名正则治,名丧则乱。使名丧者,淫说也。说淫则可不可而然不然,是不是而非不非。故君子之说也,足以言贤者之实、不肖者之充而已矣,足以喻治之所悖、乱之所由起而已矣,足以知物之情、人之所获以生而已矣。凡
十六卷,首一卷,清李宾阳等纂修。李宾阳,广西临桂人,同治五年(1866)任兴安知县。此志除李宾阳亲自纂修外,参加纂著的有赵松友、陈寿田等人。《兴安县志》同治十年(1871)刻印。此志体例遵照省宪所颁格
一卷。清余宏淦撰。余宏淦为江苏昆山人,诸生。此书稽考古义,颇有所获,偶尔还考订江声、孙星衍、王鸣盛、段玉裁、王引之、朱彬、冯登府等人的一些错误。比如“敬授人时”的“人”字,余宏淦认为不一定是卫包所改;
十二卷。朝鲜丁若镛撰。若镛有《易学绪言》凡十三卷,其生平事迹见该条。此《乐书孤存》收于其《与犹堂集》中,即第106卷至117卷。据其自序,知此书系作者居于茶山时口传,门人李笔受之。该书就声律之制作、异
又名《禧寿堂自订年谱》,一卷。清卢荫溥(1760-1839)自编。荫溥字霖生,号南石。山东德州人。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进士,官至吏部尚书、体仁阁大学士,卒谥文肃。著有《延禧堂稿》、《诗竹堂汇编》
一卷。清庞恺(恺,《清史稿·列传》作垲,生卒年不详)撰。庞恺,字霁公,任邱人。康熙十四年(1675)任翰林院检讨,官终建宁知府。著有《丛碧山房集》。《离骚注》为抄本,《楚辞书目五种》引前《北平人文科学
三十四卷。宋王钦若(962——1025)撰。王钦若字定国,临江军新喻(今江西新余)人。淳化进士。历任参知政事、判天雄军、判尚书都省、枢密使、同平章事、判杭州等,曾领修《册府元龟》。此书,宋以来史志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