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沈内翰良方
见《苏沈良方》。
见《苏沈良方》。
一卷。清代王澍(1668-1743)撰。作者针对陆(九渊)王(守仁)学说中“格物者为格去物欲,还虚明之本体”的观点,摘取程朱学说中的关于“致知格物”的重要论述加以驳斥,旨在批驳陆王学说。
三卷。宋吴仁杰(生卒年不详)撰。仁杰字斗南,一字南英,号蠹隐,另号蠹豪,昆山(今江苏省昆山县)人,淳熙进士,历任罗田令,国子学录等职。撰有《古周易》十二卷,《集古易》一卷,《易图说》三卷。《易图说》是
一卷。明王世贞(1526-1590)撰。王世贞为明代诗人、作家、戏曲评论家。字元美,号凤州、弇州山人。太仓(今属江苏)人。少有才华。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授刑部主事,后累官至刑部尚书。王世贞为
一卷。清代魏裔介(见《孝经注义)撰。此书把清皇帝的《圣谕十六条》用较为浅近易懂的文字,加以诠释、解说,规劝人们忠孝节义,用以维护封建统治。有《魏贞庵遗书》本。
二卷。清毛先舒(详见《声韵丛说》)撰。是编乃先舒扼要概括《匡林》、《格物问答》诸书言论而成。其学出于刘宗周,主其“良知论”,但宗周认为理即是气之理,断然不在气先,不在气之外;离心无性,离气无理,提倡“
十卷。宋章安(生卒年不详)撰。章安,南宋时人,曾任登仕郎,撰有《宋徽宗道德真经解义》十卷。宋徽宗赵佶,曾作《御解道德真经》解《道德经》,章安撰此书的要旨是阐释宋徽宗之解。此书卷首有章安自序。其序称《道
十卷。明曾棨(1372-1432)撰。曾棨,字子启,号西墅,永丰(今江西永丰县)人。明永乐二年(1404)进士,殿试第一,授修撰。历侍讲、侍读学士,左春坊大学士,进詹事府少詹事,赠礼部左侍郎。曾棨工书
二卷。明沈自征(约1619年前后在世)撰。沈自征,字君庸,江苏吴江人。沈璟之侄。生卒年均不详。崇祯十三年(1640)曾被为国子祭酒荐,辞不就。事迹具详邹漪撰传。自征少有才,工曲,著有杂剧《渔阳三弄》(
四卷。清刘飞(生卒年不详)集,傅山书。刘飞,字雪崖。该帖未著摹刻年月,但据帖前张石舟之题跋,知其时代当在道光、咸丰间。该帖所选傅山书迹,篆隶真草皆有。包慎伯对此帖颇示不满,认为傅山书多缭绕、偏软之笔;
见“中州乐府音韵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