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端敏奏议
十卷。胡世宁撰。胡世宁(1469-1530),字永清,号静庵,明代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弘治癸丑(1493)进士。历官南京刑部主事,上书极言时政缺失,与李承勋、魏校、余祜称“南都四君子”。迁江西副使,疏论宁王宸濠反状,系锦衣狱,后减死戍辽东,宸濠伏诛,起戍中。嘉靖(1572-1566)中,累拜兵部尚书,陈兵政十事,又上备边三事,与张璁、桂萼不协,以疾乞归,卒谥“端敏”。此奏议原有二十卷,后刊印时仅汰存其半。此本所录奏议,皆有裨于世务,并可与史传相参核。
十卷。胡世宁撰。胡世宁(1469-1530),字永清,号静庵,明代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弘治癸丑(1493)进士。历官南京刑部主事,上书极言时政缺失,与李承勋、魏校、余祜称“南都四君子”。迁江西副使,疏论宁王宸濠反状,系锦衣狱,后减死戍辽东,宸濠伏诛,起戍中。嘉靖(1572-1566)中,累拜兵部尚书,陈兵政十事,又上备边三事,与张璁、桂萼不协,以疾乞归,卒谥“端敏”。此奏议原有二十卷,后刊印时仅汰存其半。此本所录奏议,皆有裨于世务,并可与史传相参核。
五卷。明王偁(?-1415)撰。王偁,字孟扬,广西永福人。洪武三年(1370)举人。成祖即位,征至京师,授国史院检讨,充《永乐大典》副总裁。永乐十三年(1415)坐解缙党,下狱死。王偁为闽中十子之一。
① 二卷。清皮锡瑞(详见《尚书大传疏证》)撰。该书目的在于通经致用,因此取经传异同及汉唐以来学者的论辨,加以折衷,断以己意,不作艰深之论。在阐发《春秋》的微言大义之外,又取其中与时代情势相近及关系政教
四十六卷。清李星沅(1797-1851)撰。星沅,字子湘,号石梧,湖南湘阴人。道光进士,授编修。旋擢督广东学政,后历任陕西汉中知府,陕西、四川、江苏按察使,江西、江苏布政使,又任陕西、江苏巡抚、云贵总
见“增订中州全韵”。
①九卷。明成祖朱棣(1360-1424)编著。朱棣是明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第四个儿子,洪武三年(1370)封为燕王。他“智勇善用兵”,在多次率军征讨蒙古的戎马生涯中,积累了丰富的政治军事斗争经验。史载他智
八卷。清毛奇龄(详见《仲氏易》)撰。《尚书》有今、古文之分,今文《尚书》二十九篇,由伏生所传;古文《尚书》四十五篇,得于孔子故宅壁中。西晋永嘉之乱(311年)后,今、古文《尚书》相继失传。东晋初年,豫
二卷。清沈峻曾(约1670前后在世)撰。沈峻曾,字窳庵,仁和(今浙江省杭州市)人。生卒年均不详。顺治十一年(1654)副榜贡生。有《涟漪堂遗稿》。是集凡二卷。为晋安林云铭所选定。上卷为杂文,下卷为诗。
一卷。清何联甲编。何联甲,湖北安仁县人,拔贡出身,光绪三十年(1904)任莱芜县知县。莱芜邑志创修于明嘉靖二十七年(1548)知县陈甘雨,再修于康熙十一年(1673)知县钟国义,自此以后,即未有续者。
十六卷。叶盛撰。叶盛(见《叶文庄公奏疏》)。《两广奏草》原与其他奏议合为一编,后来单独刻印。此奏草是叶盛于天顺二年(1458)巡抚两广时所上疏稿。书前卷首有嘉靖辛亥(1551)张寰的序,称叶盛著作颇多
一卷。清刘青芝撰。刘青芝字芳草,襄阳(今属湖北省)人,雍正甲辰进士。其所撰《尚书辨疑》一卷,只有九条。书前有刘华岳序,后有刘青芝自识。刘青芝以其所疑者,向其好友王尔缉、周伯章询问,周、王二人都回答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