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或问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十卷。明杨继洲(1522-1620)撰。又名《针灸大成》。杨继洲名济时,三衢(今浙江衢县)人。出身于世医家庭,祖父曾任太医院太医。杨氏少年时攻举子业,屡厄于有司,遂转而承继家业,于嘉靖年任侍医,隆庆二
五卷。宋刘安上(1069-1128)撰。刘安上,字元礼,永嘉(今浙江温州)人。绍圣四年(1097)进士,由钱塘尉历擢殿中侍御史。上疏弹劾蔡京,不报。又与石公弼等廷论之。由此浮沉外郡者十六年。晚迁右谏议
见《弘光实录钞》。
一卷。清陈稻孙撰。陈稻孙,江宁(今江苏南京市)人,陈伯雨之子。陈伯雨已撰《运渎桥道老》、《凤麓小志》、《城东志略》。其嗣陈贻绂踵成此志,合为四志,可称南京城市小志。此志得过庭之训为多,故言皆典实有法度
清谢乃实(约1703年前后在世)撰。谢乃实,字华函,福山(今山东登州)人,福山有峇山,因自号峇山人,生卒年均不详。康熙二十七年(1688)进士,官兴宁知县。谢乃实工诗词,著有《峇山人集》。本集不分卷数
十卷。《补遗》一卷。旧本题明钟惺、谭元春编。其邑人王汝南校刊。钟惺、谭元春生卒籍里可参见《诗归》条。王汝南,生平籍里待考。是集汝南除校刊外,亦有所补缀。例凡评语称钟曰、谭曰者,其原本;称汝南者,为汝南
三十卷。明刘俨(1394-1457)撰。刘俨字宣化,号时雨,吉水(江西吉水县)人。明正统七年(1442)进士第一名,授修撰,累官至太常寺少卿兼侍读学士。著有《刘文介公集》。是集凡三十卷。策、表、讲章为
老藏丹巴撰。老藏丹巴,山东人,钦命督理五台山番汉大喇嘛。《清凉山新志》原刻本,共十卷。首冠以御制碑文及御制诗。正文分十类:化宇、原圣、灵迹、伽兰、崇建、显应、外护、高僧、缘感、题咏。兹篇于清凉山各类故
见《夏侯子新论》。
十卷。清王岱(约1654年前后在世)撰。王岱,字山长,号了葊,湖南湘潭人。崇祯年间举人,官随州学政,曾荐举博学鸿词。王岱工诗文,能书画,山水奇变,尤善人物花卉。著有《且园近集》、《且园近诗》、《了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