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卷。明李堂(1462-1524)撰。李堂,字时升,号堇山,鄞县(今浙江宁波市)人。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士,累官至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著有《堇山集》。是集因鄞县有赤堇山,而李堂曾居于其侧,
一卷。近人曾广源撰。曾氏云:叔然作音而不作例,例自宋以来始有之。上字同声,声归本母,下字同韵,韵归本等,此沈氏存中之说也。上一字取同位,同位不论四声,下一字取同韵,同韵不论清浊,此江氏慎修之说也。同位
十二卷。《补遗》一卷。明林文(1390-1476)撰。林文,字恒简,号澹轩,莆田(今福建莆田县)人。明宣德五年(1430)进士,授翰林编修,累官至太常少卿兼翰林院侍读学士。著有《淡轩稿》。是集凡十二卷
六种,二十卷。清张崇兰撰。张崇兰字猗谷丹徒(今属江苏省)人,生卒年不详。一生家居授徒,并从事著述。全书收《悔庐文钞》五卷首一卷文补一卷、《古文尚书私议》三卷、《中声集》二卷、《粗才集》二卷(以上两种为
七卷。朝鲜丁若镛撰。本书在《与犹堂集》中,为第三十一至第三十七卷。本书大旨在于谈读《尚书》之法。丁氏认为,读《尚书》必先明训诂,训诂明而字义通,字义通而句可解,句解而后章可析,章析而后全篇之大义可见,
不分卷。美国人泰西·杜步西(1845-1910)撰。杜步西是美国南长老会教士。1872年来华,先后在杭州、苏州传教。著有《“姑苏”——江苏的省会》(1899)等书。此书是作者宣扬基督教的一部传道之作。
四卷。作者不详。本传奇共二十七出,写龙图阁大学士包拯审理四件狱讼案件,平反冤狱之事。第一出至第八出为酒案,写临川人高阳在元宵节醉酒后到街头观灯,与富户雷士春发生冲突。雷士春之侄名应元,是道士,图其伯父
一卷。周公孙尼(生卒年不详)撰。清马国翰辑。《汉书·艺文志》儒家《公孙尼子》二十八篇。《注》云:“尼子为七十子之弟子。”《隋书·经籍志》云、公孙尼子一卷,《注》尼似孔子弟子。《唐书·艺文志》亦为一卷。
七十一卷。唐白居易(772-846)撰。白居易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原籍太原,迁居下邽(今陕西渭南),生于郑州新郑县(今河南新郑),贞元进士,诗人。官至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和左赞善大夫。后因得
西十四卷。清张惠言(1761-1802)撰。张惠言字皋文,号茗柯。儿童时代便能读《易》,年14作童子师。嘉庆四年(1799年)进士。历官庶吉士,翰林院编修。精散文,工诗词,为常州词派的创始人。又与恽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