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运程
四十卷。清董恂撰,董恂,原名醇,以避同治载淳字而改名恂。江苏甘泉县人,道光进士。官至顺天府尹、户部尚书。是书为董醇任顺天府尹时所汇辑。首为恂自序。是书前二十卷,为自京师大通桥达通惠河经直隶山东两省境至江苏沛县为止。后二十卷为纪新河,卷二十一为泇河,卷二十二至二十五为皂河,卷二十六为中河,卷二十七为黄河,卷二十八至三十为官河(即中渎水)卷三十一至四十,起运口止于入扬子江。有同治刊本。
四十卷。清董恂撰,董恂,原名醇,以避同治载淳字而改名恂。江苏甘泉县人,道光进士。官至顺天府尹、户部尚书。是书为董醇任顺天府尹时所汇辑。首为恂自序。是书前二十卷,为自京师大通桥达通惠河经直隶山东两省境至江苏沛县为止。后二十卷为纪新河,卷二十一为泇河,卷二十二至二十五为皂河,卷二十六为中河,卷二十七为黄河,卷二十八至三十为官河(即中渎水)卷三十一至四十,起运口止于入扬子江。有同治刊本。
一卷。周邓析(前545-前501)撰。邓析,春秋时郑国大夫,曾作竹刑。郑国大夫驷歂执政时杀害了邓析,并采用了竹刑。一说,邓析为郑国子产所杀。《列子·力命篇》称,“邓析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子产执政,
八卷。明沈朝阳(生卒不详)撰。陈之伸(生卒不详)补。沈朝阳,江宁(今江苏省南京市)人。明天启年间(1621-1627)贡生,官至池州府学教授;陈之伸,海盐(今浙江省海盐)人,生平仕履不详。《阙里书》杂
一卷。清末白作霖撰。作霖字振民,江苏通州(今江苏省南通市)人,生卒年不详,光绪十一年(1885)举人,曾修业于南菁书院,向黄以周习经学。此书说经三十五条,均为书院应课之作,并经黄以周审定。作霖治经,致
一卷。没有撰者姓名。每篇后皆有陈澧评语,疑为张维屏所撰。因为张氏曾为湖北黄梅县令,篇中有“余尝自龙坪至黄梅”语,而张氏又素与陈澧相善。书中只有文章五篇,都是解说《禹贡》的。其说彭蠡,据《史记·封禅书》
七卷。清熊文登(生卒年不详)撰。文登字于岸,南昌(今属江西)人。是书详辨字音字义字形,分为十门:(1)误写辨,(2)误读辨,(3)一字数音数义辨,(4)宜写古文奇文辨,(5)宜读经史真字辨,(6)形相
一卷。清刘玉麐撰。刘玉麐(1738-1797)字又徐,江苏宝应县人。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拔贡,官郁林州判。历知象州、龙门、北流等县。卒于战乱。素好学,博通经史。游京师,得闻戴震、程瑶田等人论说,
一卷。清曹仁虎(1731-1787)编。生平事迹见《刻烛集》条。此集为曹仁虎与其同年友在京邸为消寒会,相与酬和之作。其会旬日而一举,会必有诗,或拈韵,或分题。始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迄乾隆三十八
见《宋高僧传》。
一卷,附一卷。清钱侍宸编撰。侍宸,清末叶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谱主高凤翰字西园,号南村,更号南阜,清末山东胶州人,官至安徽歙县令。凤翰善于制砚,平生藏砚千余方,并著有《砚史》一书。侍宸即据凤翰所记并
三十八卷。清朱记荣编。朱记荣,生卒年与事迹均不详。南北朝时,经学分成南学和北学。隋唐统一后,唐太宗因感儒学多门,章句繁杂,加之南北经学的不同对科举取士多有不便,欲将异说纷纭的经义统一起来,便召见国子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