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后笺
三十卷。清胡承珙(1776-1832)撰。承珙字墨庄,安徽泾县人。嘉庆十年(1805)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迁御史,转给事中,嘉庆二十四年(1819)授分巡福建延建邵道。此书大都申毛传之义,其未完者,泮水以下由陈奂所补。书中所述可采者甚多,然亦存在违序违传以至违经之处。该书有道光丁酉(1837)孟冬求是堂刊本,光绪十六年(1890)广雅书局刊本。
三十卷。清胡承珙(1776-1832)撰。承珙字墨庄,安徽泾县人。嘉庆十年(1805)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迁御史,转给事中,嘉庆二十四年(1819)授分巡福建延建邵道。此书大都申毛传之义,其未完者,泮水以下由陈奂所补。书中所述可采者甚多,然亦存在违序违传以至违经之处。该书有道光丁酉(1837)孟冬求是堂刊本,光绪十六年(1890)广雅书局刊本。
二卷。明镏绩(生卒年不详)撰。镏绩,字孟熙,先世为洛阳人,后徙于山阴(今山西省山阴县)。其父镏涣,精通《毛诗》,元朝时曾为三茅书院山长。镏绩承其家学,著有《嵩阳稿》、《诗律》以及《霏雪录》等。全书共二
四卷。《续集》五卷。正集明方豪编。方豪,字思道,号棠陵,生卒年不详。开化(今属浙江)人。正德三年(1508)进士。官至湖广按察司副使。续集高第编。高第,绵州(今属四川)人,生卒年不详。正德九年(151
十四卷。明魏偁(生卒年不详)撰。魏偁,字达卿,鄞县(今浙江省鄞县)人。官石城县训导。此书十四卷,分内、外篇,其中内篇十七,皆记人伦文行之足为世法者。外篇七,记神鬼及外国诸事。又有续篇一,皆为杂说。每篇
一卷。明唐枢(详见《宋学商求》条)撰,其女婿陆稃编。唐枢初号朋垣子,后改号为一庵,故以此为书名。唐枢曾言“良知一拈万到,本末具举,今日只欠躬行”,此编中所录,大致不离此意。但其所谓“躬行”者,也只是师
六卷。明余象斗(详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编。公案小说集。书分六类:人命、奸情、盗贼、诈伪、争占、雪冤,计五十九则。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
十一卷。《卷末》一卷。清黄遵宪(1848-1905)撰。遵宪字公度,另号人境庐主人,东海公等。嘉应(今广东梅州)人。其父黄鸿藻为咸丰六年(1856)举人,官累户部主事,广西思恩知府。黄遵宪同治六年(1
一卷。清末民初廖平撰。意在阐明三易之源流。三易即指文王、周公作经,孔子作传。其主要内容有:,论三易之说出于周礼。认为东汉易学家只提到文王作易,至马、陆才添入周公。又据《礼运》考证孔子之易则承续于商代。
一百零四种,一百零八卷。明佚名编辑。丛书汇辑自汉至明之名贤著述,共分八册,主要有:汉马融《忠经》、汉甘公石申《星经》;梁陶弘景《冥通记》、晋干宝《搜神记》、晋陶潜《搜神后记》、宋刘义庆《幽明录》、《大
七卷。明李攀龙(1514-1570)编。李攀龙字于麟,号沧溟,历城(今山东济南)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授刑部主事,累官至河南按察使。主张“文必西汉,诗必盛唐”,与王世贞等并称复古派“后七子
四卷。清释元日(生卒年不详)撰。元日,俗姓丁,字青严。盐城人。幼年从永宁寺严深忍出家,并于十九岁在金陵受具足戒。此后游历杭州虎丘、天台、山阳等地。遍地参学,寻师问道。久居燕京西山普觉寺。由于他重道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