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先生遗言
见《栾城遗言》。
见《栾城遗言》。
三十卷。明太祖朱元璋敕撰。明军平定武昌时即议律令,太祖命左丞相李善长为律令总裁官,杨宪、陶安等为议律官,指出法贵简当,使人易晓,革除条绪繁多或一事两端模棱两可、可轻可重,使官吏得以为奸的弊病。并在西楼
十八卷,附《释难》二卷,《析疑》一卷,《商是》一卷。清洪良品撰。洪良品字右臣,湖北黄冈人,同治七年进士,官至给事中。自从清初毛奇龄作《古文尚书冤词》之后,继之而为东晋时晚出的《古文尚书》辨护的清代学者
八卷。清代陈其元(生卒年不详)撰。陈其元字子庄,官至江苏道元。此书以杂记掌故、旧事、考订史事、典制等为主要内容,其中记载的前人佚事及清代掌故有一定参考价值,另外书中还涉及了一些古书版本评议、官制评议等
十卷。首一卷。清陆树芝撰。树芝,岭南信宜(今属广东省)人。该书是作者研究《左传》之作,对《左传》中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涉及到文字训诂、人名、地名、典章制度等考释。该书有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
六卷。近人杭辛斋撰。为论述易例之书,所取汉宋相兼。第一卷说图书,以太极图为始,于图的来历考订详尽。第二卷说卦位卦名,一一列举汉儒有关先天卦位之经注,解释六十四卦卦名。第三卷说卦别卦象。第四卷说卦数卦气
二卷。明彭年(1505-1566)撰。彭年,字孔嘉,江苏长洲(今苏州)人。其号隆池山樵。《明史·文苑传》附见文徵明传中。彭年书名逊于徵明,当时鲜有称其诗者。独王世贞序称徵明诗以韵胜,而彭年诗以边幅胜。
一卷。方勇撰。方勇为近代学者,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本书前面录有龚自珍《大誓答问》二十六条,下面录有评语。此书之评语,多为反驳龚氏之说,如龚自珍认为伏生所传的二十九篇《尚书》中没有《大誓》,方勇则就其说
①三十卷。清余国修,潘运皞纂。余国,字云樵,湖广武昌府大冶县(今湖北黄石市)人,拔贡,清康熙八年来知滁州事。潘运皞,字熙仲,号西沆,邑人,顺治六年(1649)进士,官中书科中书舍人,充顺天乡试同考官,
八卷。清郑珍(1806-1864)撰。珍字子尹,晚号柴翁。贵州遵义县(今贵州省遵义市)人。道光举人。曾任荔波县训导。同治二年(1863),大学士祁寯藻荐于朝,特旨以知县分发江苏补用,次年卒。治经学、小
六卷。清卜起元(1814-?)撰。卜起元,江苏武进人,布衣。文钞卷一有论周易、屯田、史论各篇;卷二至卷六,书简居其七、八,其中三篇呈林则徐,余若干或致郡守、或致县令,意在自荐入仕,其才堪用、其志可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