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二卷。明刘思诚修,高知止纂。刘思诚字克实,号定宇,直隶山海卫人,万历元年(1573)乡荐,十五年(1587)任平原县知县。任满升济南府同知。高知止字明甫,邑人,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授阳曲知县
八卷。清唐炯(1829-1909)撰。唐炯,字鄂生,晚号成山老人,成山(今贵州遵义)人。举人出身。咸丰六年署四川南溪知县。曾镇压反清义军,进攻太平军。光绪九年官云南巡抚。中法战争时逃脱,被革职逮问,遣
二卷。清刘绍攽撰。绍攽三原(今陕西三原县)人。雍正十一年(1733年)贡生。王兰生荐知什邡、南充等地。后归家主讲兰山书院,多所造就。博学通明,喜论古韵。尚著《四书凝道录》、《书考辨》、《周易详说》、《
一卷。唐释皎然(约760前后在世)撰。生平见《抒山集》(辞目)。此集前半部总论诗法,其后则以“十九字”为诗体分类,以“不用事”、“作用事”、“直用事”、“有事无事”、“有事无事,情格俱下”五格来论诗。
十二卷。清华蘅芳(详见《代数术》)撰。《学算笔谈》是华蘅芳对数学诸方面的一部介绍评论性著作,也是一部通俗浅近的教科书。前六卷于1882年完成,后又续成六卷,共得十二卷。《学算笔谈》卷一到卷五论算术,卷
二十卷。清张宣猷撰。张宣猷身世不详。他杂采各经书中言乐之文,排纂成此书,无所考正。其自序称采诸史者为外编,但外编不见于世,大约此书没有编完。是书于《四库全书》存目。
清廖燕(详见《醉画图》)撰。此剧为《柴舟别集》其中之一种,叙写作者自己困于生计,沿门弹唱向陶渊明乞食的故事。在剧中作者把自己勾画成文人穷困潦倒之态,重新谱入琵琶曲调,至友人黄少涯处弹唱,黄置酒款待,并
一卷。无名氏撰,清马国翰辑。《家政法》不见史书记载,惟有贾思勰《齐民要术》引用十一节,马国翰据此辑录成一卷,原书的面貌已不可见。马国翰所辑《家政法》,主要谈蔬菜的种植,家畜、家禽的饲养等大田作业以外的
二十卷。唐许嵩撰。许嵩,高阳人,故又自署高阳。此书记载六朝史事,起于吴大帝,迄于陈后主,共四百余年,而以后梁附之。六朝均建都建康,故以此为名。许嵩是唐肃宗时人,书前自序一篇。此书义例主于类叙兴废大端,
一卷。汉董仲舒(前179-前104)撰。(董仲舒生平详见《春秋繁露》辞目)。据《隋书·经籍志》载董仲舒集一卷,又注曰梁二卷。《旧唐书·经籍者》、《新唐书·艺文志》俱仍载二卷。《宋史·艺文志》又作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