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律意笺
二卷 明颜廷榘撰。颜廷榘,字范卿,福建永春人。生卒年不详。官九江府通判,终岷府左长史。是编取杜甫七言律诗一百五十一首,先用疏释,次加证引,名曰意笺。取以意逆志之义。其讥伪虞注之草草,持论良是。然核其所解,与伪虞注正复相等。《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二卷 明颜廷榘撰。颜廷榘,字范卿,福建永春人。生卒年不详。官九江府通判,终岷府左长史。是编取杜甫七言律诗一百五十一首,先用疏释,次加证引,名曰意笺。取以意逆志之义。其讥伪虞注之草草,持论良是。然核其所解,与伪虞注正复相等。《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十卷。清易顺鼎(1858-1920)撰。生平详见《琴志楼词》(辞目)。此编共十卷。卷一为赋、卷二为骈文、卷三至卷七为古今体诗,卷八为词,卷九为南北曲,以上皆作于光绪三年(1877)至四年(1878),
二卷。清陈运熔(详见《大学俟》)撰。是书以《章句》第一章为首章,第二章为第一章,又并第三第四第五章为第三章,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章为第四章,又以“诚者自成”至“纯亦不已本”为第二章。凡《章句》三
十九卷。清陈鋐撰。陈鋐字宏猷,嘉定(今江苏嘉定县)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杂采各种四书讲章,尤其沿袭陆陇其、汪份两家《重订四书大全》,间以己意而成书。
十三卷。清凌廷堪(1755——1809)撰。廷堪字次仲,号仲子,歙县(今安徽歙县)人,乾隆五十五(1790)年进士,官至宁国府教授。事迹具《清史稿》本传。书首有凌氏自序,大抵言礼经之例于治经很重要,凌
二卷。清陈澧(详见《别本孟子注》)撰。是书首有陈澧自题。所注皆从涵泳体验得来,或举其要,或抉其微,或发其疑,又或借以证史感时。语皆平实,不骛高深。书间有涉及考订处,如“郊关之内,有囿方四十里”,澧认为
一卷。清翁方纲(1733-1818)撰。方纲字正三,号覃溪,顺天大兴(今北京市大兴县)人,乾隆十七年进士。历任编修,右中允,侍读,侍讲,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粤、赣、鲁等省学政,国子监司业,内阁学士、鸿
四卷。清丁鬯撰。丁鬯约为晚清时人,与俞樾同时或稍晚,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最要者,证“四岳”是四人,而非一人。丁鬯认为,帝咨四岳者五事,其中四事都有“佥曰”字样,说明四岳为四人无疑;只有“巽位之咨”
又称《紫微杂记》、《东莱吕紫微杂说》等。一卷。北宋末南宋初吕本中(1084-1145)撰。吕本中字居仁,学者称“东莱先生”,寿州(今安徽凤台)人。吕公著曾孙,少以荫初承务郎。绍圣间以元祐党人子弟免官。
一卷。明田汝成、蔡汝楠(1515-1565)同撰。田汝成,字叔禾。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生卒年不详。嘉靖五年(1526)进士,授南京刑部主事,历员外迁礼部郎中。蔡汝楠,字子木,号白石,德清(今属浙江)
十种,十四卷。明,毛晋(详见《毛诗陆疏广要》)编。该书所收均为艺术谱录类著作:明戈汕《蝶几谱》一卷、明袁宏道《瓶史》二卷、明王思任《弈律》一卷、宋王贵学《王氏兰谱》一卷、明屠本畯《茗笈》二卷附《品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