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顺治十二年(1655)世祖章皇帝撰。世祖以勋臣谭泰、石汉、大学士陈名夏等先后以骄怙伏法,乃推论古今之奸臣恶迹,以训诫群臣,俾其知炯鉴,故撰成本书。全书共八篇,即《植党》、《好名》、《营私》、《
二十卷。旧题宋沈棐(生卒不详)撰。沈棐字文伯,湖州(治今浙江吴兴)人,曾为婺州校官,其生平事迹不可考。又据嘉庆四年庐陵谭月卿《序》,则称为莆阳刘朔撰,并说他亲见刘氏家本,不知其依据何在。此书原名《春秋
六卷。元祝明(生卒年不详)撰。原书二卷,此本作五卷。大约为后人所分,书末附歌一卷。题曰黄石居士撰。每卷又题马崇儒重订。此二人均不详。据书中前后题识,盖嘉靖中衡王府医正也。
二卷。清姚衡(生卒年不详)撰。姚衡为浙江归安(今吴兴)人,姚文田之子。是编卷首有嘉庆甲子(1804)姚氏自序,云:“文僖公(指其父姚文田)与铁桥(即严可均)共造《说文长编》,《群书引说文类》先成,命衡
二十卷。宋毕仲游(生卒年不详)撰。毕仲游,字公叔,郑州(今河南郑县)人。宰相毕士安之曾孙,与兄毕仲衍同举进士,调柘城主簿。元祐初,召试学士院,除集贤校理,累迁吏部郎中。后入元祐党籍,终于西京留司御史台
一卷。清丁晏撰。作者在此书序言中,阐明了他的治易方法,他认为勘正易经文字应以文字训诂为本,探求周易真旨则应以义理为途径。他还认为训诂非博考不明,易义非研究不精,因此对于周易文字的训解并非可有可无。因此
无名氏撰。作者生平、成书年代不详。原书已不可见。明代周之玙依据该书改写、重编为《农圃六书》。
二卷。清姜绍书(详见《无声诗史》)撰。绍书“少而种学,长益博综,竹书蝌蚪,多所研究”,“弥复肆力于考鉴”。此书分上下两卷,共五十八条。记载所见古器、书画、奇玩,“推论得失,搜讨同异,别白真赝,有论有脊
二十卷。元刘敏中(1243-1318)撰。敏中字端甫。谥文简。济南章丘(今属山东)人。历官监察御史、国子司业、翰林直学士兼国子祭酒、集贤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等。曾上疏陈十事,被采纳。此集卷一至十六文,卷
见《宣和遗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