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孔继涵(详见《五经文字疑》)撰。本书与《五经文字疑》为同时之作。因此书中对石刻缺字,根据马本增补的加以著录,对石刻阙字,马本不缺,因疑而不予以增补的,也加以著录。就象《五经文字疑》一样,本书也
二十一卷。明王在(生卒年不详)撰。晋在晋生平详见《兰江集》(辞目)。是集凡二十一卷。前面有黄汝亨、陈懿典作的序文。前三卷为古今体诗,后十八卷皆为杂文。乃万历年间在浙江杭州为官时所刻,因而以《越镌》名其
一卷。清陈维崧(1625-1682)撰。陈维崧,字其年,号迦陵。宜兴(今属江苏)人。康熙十八年(1679)举博学鸿词,授翰林院检讨,入馆修《明史》,后病卒。著有《箧衍集》(已著录)。是集收录了有关明末
二十卷。明张以诚撰。以诚字君一,松江华亭(今属江苏省)人。万历辛丑(1601)进士第一,官翰林院修撰。是书杂采旧说,无所发明,如丰坊伪诗传之类,皆不辨而滥收之,嗜博贪多失于别择。是书有明刻本。
三卷。《外集》二卷。《后录》一卷。清潘天成(1654-1727)撰。潘天成,字锡畴,江苏溧阳人。后移居安徽桐城,为安庆府学生。据《溧阳志》载,其幼与父母避仇相失。年十五,乞食行求,遇于江西界,百计迎归
二卷。明张之象(1507-1587)撰。之象,字玄超,一字月鹿,号王屋山人。华亭(上海松江)人。其自幼聪颖,博览群经,才能为时贤所推重。曾任浙江布政司经历。但终因性情不合于流俗,投劾而归。之象一生著述
见《钱氏小儿药证直诀》。
十四卷。明危素(1303-1372)撰。危素,字太仆,一字云林,金溪(今属江西)人,元至正间以荐授经筵检讨,与修宋辽金三史,洪武二年(1369)授翰林侍讲学士,知制诰,与修《元史》。著有《草庐年谱》、
五卷、附《元包数总义》 二卷。北周卫元嵩(生卒年不详)撰,唐苏源明传、李江注,宋韦汉卿释音。《元包数总义》二卷是宋代张行成补撰。卫元嵩,成都人,明阴阳历算,献策于后周,赐爵持节蜀郡公。明代胡应麟作《书
一卷。编者不详。此书记清赵景贤事迹。景贤字季侯,浙江归安(今湖州)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举人,曾任宣平县教谕。太平天国革命时,赵氏以在籍办团练,抵抗太平军有功,被清廷授福建督粮道,加布政使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