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粹言
三卷。清应麟撰。应麟字囿呈,宜黄人。康熙五十六年(1717)举人。此编不载经文,首卷总论卦图,上下二卷依照上下经的卦次而解之,十翼则被略掉。认为有关河图、洛书之学是数学,是邵子之传。有关吉凶、法戒之学是理学,是程子之传。兼而言之是朱子之传。应麟所讲图书与所说卦爻不相关,所讲卦爻与所说图书又不相关。兼而取之,又分而治之,也可看出先天之说与爻象为两码事。《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三卷。清应麟撰。应麟字囿呈,宜黄人。康熙五十六年(1717)举人。此编不载经文,首卷总论卦图,上下二卷依照上下经的卦次而解之,十翼则被略掉。认为有关河图、洛书之学是数学,是邵子之传。有关吉凶、法戒之学是理学,是程子之传。兼而言之是朱子之传。应麟所讲图书与所说卦爻不相关,所讲卦爻与所说图书又不相关。兼而取之,又分而治之,也可看出先天之说与爻象为两码事。《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二十五卷。清汪昌序编。汪昌序,生卒年不详。江苏仪征人。诸生。家中藏书甚富,喜校雠之学。汪氏此书汇刻了宋代经学精美刻本五种、岳飞之孙岳珂《九经三传沿革》、叶时《礼经会元》、郑樵《六经奥论》、《太平经国之
五卷。宋鲍云龙(1226-1296)撰。鲍云龙字景翔,号鲁斋,歙县(今属安徽省)人。宋宝祐六年(1258)举人,景定中(1260-1264)乡贡进士,居乡教授,入元不仕而终。其人博通五经,尤精于易,著
一卷。清于月卿撰。于月卿,生卒年不详,字蕊生,江苏金坛人,清末诗人。《碧城仙馆女弟子诗》集中收有此书,共收诗十七首。此书刊于民国四年(1915)聚珍版本。
八卷。清陈法撰。陈法字定斋,贵州安平(今平坝)人。康熙五十二年(1713)进士。官至直隶大名道。乾隆十年(1745)因河决陈家浦,引咎自劾,革职发军台效力。后放归,主讲贵山书院十八年。此书系其居军台时
二卷。英国李提摩太(详见《西铎》)撰。这是一部经济学方面的专著。李提摩太认为世人竞相言利,而不知利有生利和分利两条途径,所以他撰写此书以说明之。在书中李提摩太论述了利的产生,非独力与现力所能生,他主张
四卷。宋卫博撰。卫博,生卒年、字、原藉均不详,约宋高宗绍兴十年前后在世。其生平履历及事迹亦不详,仅知其曾参戎幕,奉使至金,未行而止。乾道四年(1168),以枢密院编修官致仕。卫博擅长表奏四六,所作大多
一卷。篇首署名樗庵蒋学镛。作者生平事迹无考,樗庵盖为其字。由其书中引黄宗炎之说,而未及惠栋、张惠言等人,可知其晚于黄而早于惠、张,大概为雍正、乾隆间人。此书抄录汉宋各家易说,皆有所取,自发己意论其是非
五卷。魏曹丕(187-226)撰。曹丕字子桓,谯(今安徽亳县)人,曹操次子。曹操死,袭位为魏王。行九品中正制,确立士族门阀在政治上的特权。建安二十五年(220年),代汉自立,都洛阳,国号魏,是为魏文帝
一三九卷。朝鲜李朝郑麟趾撰。据《明实录》载,明景泰二年(1451)高丽使臣郑麟趾尝表进是书。凡世家四十六卷,志三十九卷,表二卷,列传五十卷,目录二卷。记载朝鲜高丽王氏王朝的历史。高丽王氏王朝大体与我国
五卷。清冯苏(约1673年前后在世)撰。冯苏字再来,号蒿庵,临海(江苏临海)人。生卒年均不详。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在云南为官时,被吴三桂所拘。后官至刑部右侍郎。著作很多,有《南中集》、《嵩庵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