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四库百科>日本华族女学校规则

日本华族女学校规则

一卷。清裕庚(生卒年不详)撰。裕庚字朗西,汉军正白旗人。光绪间以优贡生历官道员。屡参英翰、长善、裕禄幕事,被劾再夺职。中法失和后投效台湾军营,为福建知府任用。后出使法国,升太仆寺少卿。回京后办理各国外交事宜。《日本华族女学校规则》是裕庚出使日本时,他的随带翻译官为之译录的。后由湖南学政江标根据译本刊刻于长沙。所谓华族,乃是日本明治二年五月平定东北后,废除公侯之称号,称旧藩为华族,其臣隶为士族。在《规则》之首记录了日本宫内省第四号谕:“谕华族,谕华族女学校,兹将明治二十二年宫内省第十五号谕所定华族女学校规则改正列后。明治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三日。”《规则》一卷共分六章。第一章是通例共三条,规定了学校归宫内省管辖,学校大意及学生年龄。第二章为教法共六条。第三章为等级制及凭札格式共六条,附列凭札第一式。第四章为学生及放学日期共二条。第五章为入学与退学共九条,规定了入学、肄业的书式与学业履历式,还规定了保证书式。第六章为修金共八条,后附改定的课程开设时间,自初等小学三年级至高等中学一年级,其首有专修课。日本的初等小学高等小学,初等中学高等中学皆为三年,小学开本国文,中学有中文与西文。其实中国女学在秦汉之前已有始端,汉朝女学始盛,史书多有记载。江标为清朝提倡新学之名流,刊此书意欲提倡女学。后来学部所颁女学各章程大多以此书为据,可见《日本华族女学校规则》的刊出对中国女学甚有影响,成为中国女学法规的导源所在。《规则》虽为华族而设,但在书中第一章第三条明确指出:如有士族或平民之女子,年龄合格,身家清白,品行端方,亦准入学。可见其女学招生范围颇广,而不局限于华族。有光绪二十三年(1897)七月长沙刻本。

猜你喜欢

  • 礼经校释

    二十二卷。清曹元弼撰。生卒年不详。江苏吴县(今江苏省东南部)人。光绪二十年(1894)恩科进士。用内阁中书,捐奖分部郎中。好学不倦,研心实践。光绪三十四年(1908)五月,江苏巡抚陈启泰,以所著《礼经

  • 诗经精华

    十卷。清薛嘉颖撰。嘉颖字悟村,侯官(今福建闽侯县)人。是书除宗朱熹《诗集传》外,则尊乾隆所修《诗义折中》。朱氏《诗集传》论诗,一篇之主旨,多在每诗前数句下,此书则列于篇末《集传》之下。之后列有音释,多

  • 鸣原堂论文

    二卷,清曾国藩(1811-1872)编辑。曾国藩,原名子城,字伯涵,号涤生,湖南湘乡人。道光进士,曾任礼部右侍郎等职,系洋务派代表人物之一。著有《鸣原堂论文》、《经史百家杂钞》(已著录)。该书分上下两

  • 承启堂稿

    二十九卷。明钱薇(1502-1544)撰。钱薇,字懋垣,一作懋薇,号海若,浙江海盐人。嘉靖十一年(1532)进士,官至礼科给事中,隆庆初赠太常寺少卿,事迹具详《明史》本传。著有《承启堂稿》。本书是其门

  • 失名古类书残卷

    五卷。无撰者姓名,亦无书的题目。其中某些子目还可以看出。甲卷存二百零二行,子目有谦卑、推让、家诫三部。乙卷存六十二行,其子目有人物、达节两部。丙卷存四十五行,其子目有贞烈部。丁卷存十五行,无子目,但所

  • 阴符经注

    ①一卷。南宋唐淳撰。唐淳,号金陵道人,其生平事迹不详,撰有《阴符经注》一书流传于世。《阴符经注》,全称《黄帝阴符经注》。学者研究注释《阴符经》,始于唐而盛于宋。唐宋注释《阴符经》者多家,各家从不同角度

  • 周官礼注

    无卷数。晋干宝(生卒年不详)撰,清王谟辑佚。干宝字令升,新蔡(今河南新蔡)人,官至散骑常侍。干氏为学勤勉,除此书外,尚著有《晋纪》、《周易注》、《春秋左氏义外传》、《搜神记》等书。《隋书·经籍志》载干

  • 钞票论

    一卷。清许楣撰。许楣(1797-1870),浙江海宁州人。许梿之弟。道光进士,官户部主事。是书论述共有八条,第一条为不能以千万之银易一束之纸,第二条为银可以易钞、钞不可以易银,谁复肯以现钱易虚纸,第三

  • 载道集

    六十卷。清代许焞编。许焞字纯也,海宁(今浙江海宁)人,雍正进士,官至翰林院编修。此书较为全面地汇集编录了历代诸儒的文章、言论集等内容,全书以性道之学及历代儒家为主。全书开头编录了《大学》及儒家五经一章

  • 岭海焚余

    三卷。明金堡撰。堡字道隐,浙江仁和(今浙江杭县)人。崇祯十三年庚辰进士,官止兵科给事中,明亡后脱发为僧,释名今释,抗志以终。是编三卷,皆为奏疏,上卷十八篇,自隆武乙酉十月至丙戌八月,中卷下卷共三十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