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文纪略
即《思文大纪》。
即《思文大纪》。
① 四卷。清庄存与(1719-1788)撰。存与字方耕,号养怡,乾隆十年(1745)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官至礼部侍郎。生平通六经、律吕之学,为清代今文经学之开创者,常州学派之始祖。其学《易》尊朱熹,治
二卷。不著刻者姓名。第一卷为《尺牍渊明诗》、《详瑞》、《蜀素卷》,第二卷为《天马赋》。且在其卷首有“米南宫墨妙”篆书,下有“仲寿”二字印,以及“春草堂图书”印;卷尾有“玉照堂审定真迹摹勒于石”篆书两行
见《保生碎事》。
一卷。清张琦(1764-1833)撰。张琦初名翔,字翰风,又字宛邻,阳湖(今江苏常州)人。道光举人,先后出任章丘、馆陶等地知县,任上均有政绩。工于诗文,擅长书法,舆地之学尤其所长,曾撰《战国策释地》,
十九卷,续志一卷,清陈汝咸修、林登虎等纂。陈汝咸,康熙年间进士,康熙三十五年(1696)以翰林院庶吉士改任漳浦县知县。林登虎,邑人,曾任山西临汾县知县。按漳浦县有志,始于明嘉靖九年。万历七年和万历三十
八卷。近代叶德辉撰。参见《说文段注校三种》。此书将《说文》“读若”之字一一录出,加以考证,以发明古字通假之奥。所谓“读若”,包括“读如”、“读与某同”,是《说文》为字注音的术语。叶氏自序称:“一字之音
二卷。清李汝霖纂修。李汝霖字雨人,河北永年县人,咸丰十年(1860)进士,以主事用,签分户部山东司行走,同治九年(1870)改就外任,加同知衔,十三年(1874)选授襄垣知县。光绪初年李汝霖莅任,开始
八卷。宋米芾(1051-1107)撰。米芾,初名黻,字元章,号襄阳漫士、海岳外史、龙门居士等,襄阳(今湖北襄阳)人。北宋书画家,与蔡襄、苏轼、黄庭坚并称“宋四家”。因母侍宣仁后,补为浛光尉,历知雍丘县
一百三十卷。唐张守节撰。张守节,始末不详。诸王侍读,率府长史,长于地理。约为开元天宝间人。《正义》中博引故实,很是详博,卷首有“论字例”,“论音例”二条。但到明朝删削太多。《史记正义》是张守节用尽一生
一卷。清张丙嚞撰。张丙嚞详见《周易卦象》。此书是专门解释筮案之作。所收自《左传》、《国语》以及历代筮案见于记载者共四十四则,并逐条详解。尤其是对朱子启蒙所定筮例,张氏认为大多与古筮案不合,于是对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