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泗州事辑
一卷。清张穆(详见《顾亭林年谱》)撰。谱主张佩芳(1732-1793),字荪圃,号卜山,山西平定人。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进士,历任安徽歙县、合肥知县,寿州、泗州知州等官,著有《陆宣公翰苑集注》、《希音堂文集》等。此谱系谱主之孙所编,成于道光十年(1838年),记谱主仕历、著述、施政等事。此谱最早版本是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刊《希音堂文集》本,咸丰八年(1858年)有寿阳祁氏刊《斋诗文集》本,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有家刊本。
一卷。清张穆(详见《顾亭林年谱》)撰。谱主张佩芳(1732-1793),字荪圃,号卜山,山西平定人。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进士,历任安徽歙县、合肥知县,寿州、泗州知州等官,著有《陆宣公翰苑集注》、《希音堂文集》等。此谱系谱主之孙所编,成于道光十年(1838年),记谱主仕历、著述、施政等事。此谱最早版本是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刊《希音堂文集》本,咸丰八年(1858年)有寿阳祁氏刊《斋诗文集》本,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有家刊本。
六卷。清陆锡璞撰。陆锡璞为广东龙川人,生卒年不详。卷首有陆锡璞的自序,接着是总论。其所辑录多从钦定的本子中录出,先是《书集传》,其次是《尚书集说》。其所诠释《集传》者,标有“释传”二字,附于《集传》之
一卷。清代王澍(1668-1743)撰。作者针对陆(九渊)王(守仁)学说中“格物者为格去物欲,还虚明之本体”的观点,摘取程朱学说中的关于“致知格物”的重要论述加以驳斥,旨在批驳陆王学说。
五卷。清周嘉猷撰。周嘉猷,字两滕。是书卷一至卷五为南北史世系表,卷一起自东莞刘氏至太原孙氏,卷二起颍川荀氏迄谯郡夏侯氏,卷三起京兆章氏迄范阳卢氏,卷四起赵郡李氏迄安定牛氏,卷五起夏赫连氏迄北淳沮渠氏。
①十二卷。朱鸾鷟修,钱国寿纂。朱鸾鷟,字翔千,泰兴人,贡生,康熙五年(1666)盐山县知县。钱国寿,字子彭,大兴人,举人,康熙七年任盐山县教谕。盐山有志,始于明嘉靖十二年(1533),为知县时尚所修,
①八卷。龙文明修,明赵耀、董基纂。龙文明,江西永新县人,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二十七年(1599)任莱州府知府。赵耀字见田,掖县人,隆庆五年(1571)进士,选庶吉士,历官至河南提学佥事、浙江提
四卷。明史孟麟(约1598年前后在世)撰。史孟麟,字际明,号玉池,江苏宜兴人。生卒不详。万历十一年(1583年)进士。官至太仆寺卿。崇祯初,追赠礼部右侍郎。著有《亦为堂集》。孟麟为官持正不阿,屡忤权贵
见《华氏中藏经》。
十卷六十八回。不题撰人,署“鸳湖渔叟校订”,前有如莲居士序;亦有刊本题“姑苏如莲居士编次”。鸳湖渔叟当为嘉兴人,如莲居士当为苏州人,而作者究为何人,尚存疑。该书成书于清乾隆年间,比褚人获《隋唐演义》稍
二卷。清孙承泽(见《藤阴札记》)撰。此书取诸儒批评佛教的言论,汇辑成帙。上卷首载韩愈《原道》及《佛骨表》,而傅奕的奏疏和唐太宗斥萧瑀诏列于后。其余的辨论陆九渊、杨简、王守仁之说亦备记。下册则皆为诸儒辨
十四卷。明王家屏(1538-1603)撰。王家屏字仲伯(一作忠伯),山西山阴人。隆庆二年(1568)进士,累官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卒,谥文端。家屏有《王文端奏疏》,已著录。据《明史·艺文志》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