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卷。民国王树楠修。详见《河北通志稿》。冀县志自乾隆十二年重修以来,百余年间未再修。民国十二年(1923)邑人竭请王树楠纂修志书,遂于京师畿辅先贤祠设立志局,四年而书成,然至民国十八年(1929)才
七卷。题西浙嚣嚣生撰,不著名氏。四库馆臣考书前有王洽序。王洽字和仲,临邑(今属山东)人。万历甲辰进士,官至兵部尚书。《序》作于天启甲子年(1624),适其任浙江巡抚时,由此可知,嚣嚣生者,亦明末人。所
二卷。清许銮(约1885前后在世)撰。许銮,字芸青,又字云卿,安徽桐城人,生卒年未详。同治九年(1870)举人。官全椒县学教谕。诗共六卷。均自同治三年(1864)迄光绪十八年(1892)所作。其中以诗
二卷。明吴应宾(生卒年不详)撰。吴应宾字客卿,一字尚之,桐城(今属安徽)人。万历十四年(1580)进士,官翰林院编修,自目眚告归。居乡四十载,闭户著述,深于性命之旨。天启中以理学召,不赴,加左春坊。门
一卷。清王仁俊撰。仁俊生平及事迹皆不详。此书以分析列举郑玄笺注之义例为主体。除举例说明人们所熟知的引用三家今文诗说,引申毛传、改毛传之误几种体例外,又增举了所谓附传、补传、引他经例,与他经违异例,笺说
一卷。清李贻德(1783-1832)撰。李贻德字天彝,号次白,嘉兴(今属浙江)人。其于江宁投师孙星衍。著有《〈春秋左传〉贾服注辑述》等书。此书为其手定词稿,而殁后所刊。收词四十八首,意境不深。其间有《
四卷。作者不详。本传奇共二十七出,写龙图阁大学士包拯审理四件狱讼案件,平反冤狱之事。第一出至第八出为酒案,写临川人高阳在元宵节醉酒后到街头观灯,与富户雷士春发生冲突。雷士春之侄名应元,是道士,图其伯父
一百卷。清陈元龙(1652~1736)编撰。陈元龙字广陵,号乾斋。浙江海宁人。康熙二十四年进士,官授编修。曾任广西巡抚。在粤七年,史畏民怀。官至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卒谥文简。工于诗文,著有《爱日堂
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
二卷。清金兆燕(约公元1775年前后在世)撰。金兆燕,字钟越,一字榕亭,号兰皋生,全椒(今属安徽)人。他幼年聪敏,号称神童,中乾隆三十一年(1766)进士,历任国子监博士、扬州郡学教授。工诗词,兼擅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