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拳匪纪事
一卷。清蒋楷撰。蒋楷,字则先,湖北省荆门人。生卒年月及生平事迹未详。该书为其任平原县知县期间的见闻记录。记述了1899年4月-11月间义和团运动初期的状况,平原县、恩县及庄平等县的义和团情况以及朱红灯和本明和尚起义的始末。但该书内容有夸张不实之处。
一卷。清蒋楷撰。蒋楷,字则先,湖北省荆门人。生卒年月及生平事迹未详。该书为其任平原县知县期间的见闻记录。记述了1899年4月-11月间义和团运动初期的状况,平原县、恩县及庄平等县的义和团情况以及朱红灯和本明和尚起义的始末。但该书内容有夸张不实之处。
二十卷。清龙启瑞撰。启瑞(1814-1858)字辑五,号翰臣,临桂(今广西临桂县)人。道光二十年(1841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累官至通政司副使、江西布政使。研精小学,尚著《尔雅经注集证》、《庄子字
五卷。清丁泽安撰。丁泽安字勉初,贵州贵阳人。作者认为对于周易的注释不能强为,能解则解。如果不能解却要任意穿凿,就会违背易旨,对周易研究毫无益处。因此丁氏专取诸家解易有未尽或没有解释者,节取注释。其书多
三十五卷。清阎其渊撰。阎其渊字静波,安徽六安(今安徽六安)人。道光元年(1821)举孝廉方正。是书分辑四书文中诸典制及经籍所载典实足以触类旁通者,撰为联属之文,而附注出处于下。体例近乎类书。全书凡分天
一卷。《文选》六卷。明董撰。生卒年不详。董,字文玉,浙江会稽(今杭州)人。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授编修,以忤刘瑾出为成安知县,迁刑部主事。瑾诛复故官。历侍读左谕德、侍讲学士,迁詹事,兼学士,进吏部
六集,五十九种,三百四十三卷。清伍崇曜编,谭莹校辑。二人生平详见《奥雅堂丛书》。是编所收,皆岭南先贤著述,分六集,总五十九种,计汉代二种,晋代一种,唐代一种,宋代三种,明代十七种,清代三十五种。其中以
一卷。明喻国人撰。此书说朱熹不懂《易》中“十年”、“三年”、“七日”、“八日”之旨,以及讼卦九二爻辞“三百户”之数。乃撰此书以明之。其方法是附会反对卦。如屯蒙为反对卦,以二卦合,屯居下蒙居上,屯二爻为
十卷,清张允观纂修。张允观,镶黄旗人,监生,奉直大夫,候补知州,乾隆十三年(1748)任北流知县。旧志康熙二年(1663)县令安九珽始修《北流县志》,此编踵前志而修,增八十余年史事,广咨博访,群参互考
二卷。明沈恺(生卒年不详)撰。沈恺,字舜臣,号凤峰,南直隶华亭(今上海市)人。嘉靖八年(1529)进士,官至湖广布政司右参政。忤朝贵乞归,家居杜门著书,与世无争。作文章颇尚古雅。著有《夜灯管测》、《环
四卷。《诗余》二卷。《词余》一卷。清顾夔(约1841前后在世)撰。顾夔初名恒,字荃士,号卿裳。生卒里贯均不详。道光六年(1826)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山西灵和县知县。其诗文风清雅。此集共诗四卷。卷一
十二卷。清陈维崧(1625-1682)编。陈维崧,字其年,号迦陵,江苏宜兴人。少补诸生,晚荐博学鸿辞,参与修《明史》。能诗善词,尤以骈文见称。著有《湖海楼诗集》、《迦陵文集》、《迦陵词》、《两晋南北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