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治要诀》。
十八卷,清何鄂联修,洪符孙纂。何鄂联,字棣土,福建侯官(今福州市闽侯县)籍。安徽和县人。嘉庆二十五年(1820)进士,道光四年(1824)来任。洪符孙详见《禹州志》。何鄂联到任后,热心修志,其在该书序
二卷。明张孟兼(约1350前后在世)撰。张孟兼,名丁,以字行,故有的集子署名“张丁”。浙江浦江人,生卒年不详。洪武初,征为国子监学录,与修《元史》。以太常丞出为山西按祭司佥事,迁山东按察司副使,以执法
三十一卷。清邵长蘅(1673-1704)撰。邵长蘅,一名衡,字子湘,别号青门山人,江苏武进人。天性颖悟,读书目睹数行,十岁补诸生,因事除名,束发能诗,弱冠即以诗和古文辞闻名于世。康熙年间客游京师,和施
四卷。清姜宸英(详见《江防总论》)撰。是书皆订正《仪礼》、《周礼》、《礼记》三礼及考证经史之语。其中考论礼制,精赅颇多。其自序称,阎若璩欲改“札记”为“札记”,固引《雨雅注》、《左传注》中都有“简札”
三卷。清毛先舒(详见《声韵丛说》)撰。是编为《思古堂全集》十四种书之一。格,来也;物,犹事也,即善物之意。毛先舒服膺明代哲学家王守仁的“知行合一”、“知行并进”说,旨在反对宋儒程颐、朱熹等人的“知先行
三十七卷。清张廷玉(1672-1755)撰。张廷玉,字衡臣(一作蘅臣),一字砚斋,桐城(今安徽桐城县)人,康熙三十九年(1700)进士,雍正间官至保和殿大学士,卒谥文和。本集为张廷玉所自编,计文存十五
四卷。明王承裕(1465-1538)撰。王承裕字天宇,号平川山人,京兆三原(今陕西三原县)人。七岁即能诗,少著《太极动静图说》。弘治进士,授兵科给事中。嘉靖六年(1527)累官至南京户部尚书,帝手书“
清章学诚(见《章氏遗书》条)撰。此书内容包括《文史通义》、《校雠通义》、《地方略例》、《文集》、《湖北通志检存稿》、《外集》、《湖北通志未成稿》。传世本有民国年间浙江省图书馆铅印本。
四卷。清王汝谦撰。王汝谦字六吉,武陟县(今属河南省)人,清代学者,嘉庆时增生,著有《四书记悟》、《孟子论文》、《首过斋文集》等。王汝谦自言少时尝师从协用席先生,协用读文以古大家为宗,而尤精于《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