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盐法续增备考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十卷。梁失(生卒年不详)译。《陀罗尼杂集》总汇有自晋代至梁代诸陀罗尼,共一百七十一种,二百六十八首。是从诸经中就此内容抄录成书,并非译自天竺。据考证此书应为万天懿所撰。据《续高僧传》那连提黎耶舍传记载
① 一卷。清姜兆锡(生卒年不详)撰。姜兆锡,详见《周易本义述蕴》条。该书随文诠释,别无考订,不过是塾师课蒙的教本。该书有清雍正乾隆年间(1723-1795)寅清缕刊《九经补注》本。② 二卷。明吕维祺撰
一卷。清吴陈琬(琬或作“琰”)撰。陈琬字宝崖,钱塘(今浙江杭州)人,著作还有《旷园杂志》、《通玄观志》、《凤池集》等。此书将《左传》、《公羊传》、《穀梁传》中同一人或同一地而所载人名地名不同、以及同一
一卷。清王韬(详见《春秋朔闰日至考》)撰。该书是作者所撰《弢园经学辑存》中的一种,为旅居海外时所作。据春秋时的至日朔闰,排列为表,每行为一年,分为十二格,每格为一月,遇闰年则置十三格。大体上以冬至为经
五十四卷,清纪大奎修,林时春等纂。纪大奎,临川人,举人,曾任什邡县知县。什邡县志创修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县令胡之鸿,仅二十余页。五十九年(1720)县令丁士一重修,规模略具。乾隆六年(1741)
三十六卷。明罗凤(约1510年前后在世)撰。罗凤,字子文,号印冈,应天(今南京)人,生卒年均不详,曾官至石阡府知府。《延休堂漫录》或录汉晋以来的遗事,而错杂明代事迹;或详记明朝人物和典制、却泛袭前代事
五卷、附《元包数总义》 二卷。北周卫元嵩(生卒年不详)撰,唐苏源明传、李江注,宋韦汉卿释音。《元包数总义》二卷是宋代张行成补撰。卫元嵩,成都人,明阴阳历算,献策于后周,赐爵持节蜀郡公。明代胡应麟作《书
二十卷。附《鲒轩诗》八卷。《更生斋诗》十卷。《诗余》二卷。清洪亮吉(生平详见《卷施阁文集)撰。该集均为亮吉个人删订,以编年形式编次,始于乾隆己亥(1779年),止于嘉庆癸亥(1803年),共二十五年的
十八卷。明赵仲全(生卒年与事迹不详)撰。由其子赵健校补。赵仲全字梅峰,泾县(今属安徽)人。赵健字行吾,万历进士,官至通政司使。此书为任太仆寺卿时所作,标题称“后学管窥不肖男”。书前列《河》、《洛》诸图
六卷。清汪宪(详见《说文系传考异》)撰。是书的主要内容是杂录关于苔的文句和故事。第一卷为释名,第二卷为总叙,第三卷为诸品苔,第四、五卷为苔生处所,第六卷为杂录。是书是较早的一部关于记载苔的内容丰富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