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四库百科>家礼

家礼

五卷。附录一卷。宋朱熹(1130-1200)撰。朱熹字元晦、仲晦,号晦庵,婺源(今江西婺源)人。著名理学家。年十八登进士第,授泉州同安主簿。受学于二程三传弟子李侗、罗从彦。集周敦颐、邵雍、张载、二程等北宋以来理学之大成,被视为理学正宗,对后世影响颇大。朱熹主持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教授五十余年,弟子众多。毕生著述讲学,影响极大,为程朱学派(“闽学”、“考亭”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之。曾被韩侂胄视为伪学,加以禁止。平生著述颇丰,除著有《家礼》外,还有《四书集注》、《太极图说解》、《通书解说》、《周易本义》、《楚词集注》、《针考误》、《诗经传》、《大学中庸章句或问》、《论语孟子集注》、《太极图通书西铭解》、《楚辞集注辨正》、《韩文考异》、《近思录》、《孝经刊误等》、《资治通鉴纲目》、《伊洛渊源录》、《名臣言行录》,后人辑有《朱子大全》、《朱子语类》等。《家礼》载于朱熹《行状》,其序文被录于《朱子文集》,成书时间载于《朱子年谱》,其佚而复得始末为附录刊《家礼》之后,宋以来遵而用之,其为朱子所著,无有人疑。然清人王懋竤《白田杂著·家礼考》认为《家礼》是宋人假托朱熹之名。《四库全书总目》同意王懋竤之说,认为《家礼》所论与朱熹晚年观点不符。然早晚年观点不符乃属正常,不足为由。《宋史·艺文志》载为朱熹所撰颇为可信。朱熹《家礼》主记“冠”、“婚”、“丧”、“祭”诸礼,大抵自《仪礼》、《礼记》节录诠释,按类系事,事下为论辨,多引古事证之,进而为律例,以申法度,警示后人。《家礼》体例完备,内容详赡,为研究家礼有一定参考价值。《家礼》书成之后,经三山杨氏、上饶周氏之考订,流布于世,书中错误不少,因题作朱熹,学者驳正者少。明代文渊阁大学士邱浚《家礼仪节》,对《家礼》部分内容提出质疑,提出谬误数十条,自此以后,此类著作代不乏见。《家礼》版本有:汲古阁有宋刊本、孝慈堂目有宋板本、东湖丛记有宋刊纂图集注本、洪氏刊宋本、望三益斋刊本、日本须原屋茂兵卫等刊本、元刊本纂图集注、御尔台氏刊本、康熙辛巳(1701年)汪氏刊本、明邱文庄刊本、邓钟岳仿宋刊本(《四库全书》所著录本)。

猜你喜欢

  • 瑶草轩诗钞

    一卷,《浣香阁遗稿》一卷。清闵肃英(生卒年不详)撰。肃英字端叔,江西省奉新县人,南城兵马司指宋鸣珂妻。工文词,尤精笔札。《瑶草轩诗钞》一卷辑诗十二首,今有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嫏嬛别馆刻《国朝闺阁

  • 软羊脂

    清孔传志(1678-?)撰。孔传志字振文,号西铭,别号蝶庵,山东曲阜人。清代戏曲作家。世袭五经博士。工诗文词曲。著有文集《补闲集》二卷,词集《请涛词》二卷,所作传奇《软羊脂》二卷,书前题有“阙里补闲斋

  • 东莞学案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

  • 耕织图诗

    一卷。宋楼璹(生卒年不详)撰。楼璹,字寿玉,一字国器,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人,南宋高宗时曾做过于潜(旧县名,今属浙江临安县)令。在任于潜令期间,楼璹深入民间,寻访农夫、蚕妇,绘制耕图二十一幅、织图二

  • 南海县志

    ①二十卷。清魏绾主修,陈张翼纂。魏绾,平越(贵州福泉)人,举人,雍正十三年(1735)南海知县。陈张翼,浙江人,举人,广东知县。南海,南海郡番禺县地,隋析置今县。宋有《南海志》十二卷,元有《南海县志》

  • 师经堂集

    十八卷。清徐文驹(约1723年前后在世)撰。徐文驹,字子文,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进士。本集为文驹自编,计文十三卷,诗五卷。前有序,称其“浚伊洛之渊源,探韩欧之骨髓,沉浸浓郁,

  • 周易新解

    六卷。清唐守诚著。唐守诚字罄丹,号真峰。云南曲靖南宁县人。历官广南府教授,通海县训导。专意著述,有《亦梦轩集》等书。此书主要依据《周易折中》及来知德易注,注释相当简略,说理浅近。书上有眉批,分上下两层

  • 王荆文公集注

    八卷。清沈钦韩(1775-1831)注。沈钦韩,字文起,号小宛。原籍浙江吴兴,居于苏州木渎。清史学家,文学家。嘉庆举人,授安徽宁国府训导。精史地之学,长训诂考证,也善诗文。著有《两汉书疏证》、《水经注

  • 清风闸

    四卷三十二回。清浦琳撰。浦琳字天玉,扬州人,清代中叶著名说书家,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清风闸》为长篇话本小说,套用冯梦龙《警世通言》第十三卷《三现身包龙图断冤》的情节框架,叙述宋代孙大理、孙文理及孙文理

  • 回溪医案 慎疾刍言

    《回溪医案》一卷,《慎疾刍言》一卷。清徐大椿(详见《神农本草经百种录》)撰。《回溪医案》成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共载内科医案三十二条、妇科医案四条、外科医案十二条,共列五十五证,每证间有兼收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