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脉正编
五卷。明李公柱(生卒年不详)撰。李公柱初名李松,字子乔,嘉善(今属浙江)人。崇祯十三年(1640)中进士。官至歙县知县。此书取薛瑄、胡居仁、顾宪成、钱一本、高攀龙五人的语录,汇辑成帙。每人各为一卷,末各系以传赞。作者编此书的目的,是想标笃实之学,以抗姚江学派。
五卷。明李公柱(生卒年不详)撰。李公柱初名李松,字子乔,嘉善(今属浙江)人。崇祯十三年(1640)中进士。官至歙县知县。此书取薛瑄、胡居仁、顾宪成、钱一本、高攀龙五人的语录,汇辑成帙。每人各为一卷,末各系以传赞。作者编此书的目的,是想标笃实之学,以抗姚江学派。
一卷。清张宗泰(1750-1832)撰。宗泰字登封,号筠岩,江苏甘泉(今江苏江都)人,乾隆五十四年(1789)拔贡,道光元年(1821)举孝廉方正,历官天长、合肥二县教谕。有《文杏轩全集》。其事见《续
二十卷 清邵长蘅(1637-1704)辑。邵长蘅字子湘,别号青门山人,武进(今属江苏)人。长蘅性颖悟,束发能诗;弱冠既以古文辞名。客游京师,与施闰章、汪琬、陈维崧、朱彝尊等交往甚密,时相唱和。应顺天乡
十二卷。清刘梦鹏撰。梦鹏字云翼,蕲水(今湖北浠水)人。乾隆十六年(1751)进士,曾任饶阳知县,著作还有《楚辞章句》等。此书卷首列《述孟》、《述朱》,分别辑录孟子、朱熹论《春秋》之语;其后为《王朝世次
一卷。清吴非(详见《三唐传国编年》)撰。非以《史记》立月表曰秦楚之际,创帝纪为项羽本记,而未纪义帝,于史义不合,故更立月表。大写怀王义帝于纪年之首,羽杀义帝汉承之,统以称元,正名曰楚汉帝,帝系指义帝与
四种四卷。清翁方纲(1733-1818)编、叶志诜(生卒年不详)摹刻。翁方纲字正三,号覃溪、苏斋。直隶大兴(今属北京市)人,乾隆进士,官至内阁学士。工书法,精金石。叶志诜字东阳,汉阳(今湖北省武汉市)
六卷。明余象斗(详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编。公案小说集。书分六类:人命、奸情、盗贼、诈伪、争占、雪冤,计五十九则。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
见《遂昌杂录》。
一卷。晋范宁(339-401年)撰。清马国翰辑。范宁字武子,南阳顺河(今河南淅川东)人,东晋经学家,官至豫章太守。范宁治经反对何晏、王弼之玄学,推崇儒学,所著《春秋穀梁传集解》十二卷,是今存最早的《穀
二十二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见前条。是书前有沈家本自序,叙述编次原委。其卷一为总述目录,卷二为盗律、有韧略、恐猖、和买卖人、持质、受所监、受财枉法、贼伤等,卷三为贼律一,有大逆无道等,卷四为贼律二,
不分卷。明施端教编。施端教,生平籍里失考。著有《读史汉翘》。是书采唐人近体诗,以上下平韵隶之,大抵取供集句者之用。王震序称其集句为绝艺。可知是书所由作。《四库全书》列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