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宋苏辙(见《诗传》)撰。《道德经解》,又称《道德真经注》、《道德经疏》、《老子新解》、《老子解》。宋以前学者注解《道德经》,或参阅河上公注本,或依据王弼注本,综其要旨,皆述无为养生治国之道,注文
一卷。清胡秉虔撰。胡秉虔字春乔,安徽绩溪人。本书多本王鸣盛《尚书后案》和江声《尚书集注音疏》之说,其中尤以江氏之说为多。如“太康失邦,昆弟五人,须于洛汭,作五子之歌”,胡氏引江声云:“太康,启之子也。
一卷。明曾伟芳(生卒年不详)撰。曾伟芳,字君彦,号沧岩,惠安(今属福建省)人。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官至兵部武选司员外郎。以事谪宾州州判,天启中赠布政使司参议。著有《西行草》等。此书为曾伟芳杂著
无卷数。清代崔纪撰。崔纪见《成均课讲周易》条。全书试图用儒家“中庸之道”来阐发论述宋周敦颐《太极图说》、《通书》中的内涵。主要观点为:太极就是中庸上天的载体,“中”即中庸所谓的“人心未发之中”,“和”
五十六卷。清吴见思撰。吴见思字齐贤,江苏武进人,生卒年不详。据本书凡例,拟举杜诗典故别为一书,名为杜诗论事,而此编唯诠释作意,故谓之《杜诗论文》。其实,笺注典故,目的在以明文义。论事自论事,论文自论文
不分卷。清于大鲲撰。大鲲,古瀛(今河北河间)人。该书意在贯通《春秋》经义,折衷众说,不主一家之说。有乾隆癸巳(1773)听雨山房刊本。
十八卷。清吴之騄(生卒年不详)撰。吴之騄字耳公,歙县(今属安徽)人。康熙十一年(1672)举人,官绩溪县教谕,迁镇江府教授。该书多引经史子集以证经文。然而释经在于发挥微意,不应当旁引后代故实,与经文牵
四十九卷。清刘沅(1768——1855)撰。沅,字止唐,号槐轩,四川双流(今四川双流县)人。著有《易经·书经·周官·仪礼·礼记·春秋恒解》、《史存》、《明良志略》、《槐轩杂著》等二十余种,合称《槐轩全
八卷。明文秉撰。秉字应符,又字荪符,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明亡后,隐居竹坞,著书自号“竹坞遗民”。著有《烈皇小识》、《先拨志始》、《甲乙事案》、《前星野语》、《定陵注略》、《先朝遗事》、《姑苏名贤续记
十二卷。清周士彬(约1711年前后在世)撰。周士彬,字介文,娄县(今上海松江)人,康熙三十五年(1696)副榜贡生。著有《山舟堂集》。周士彬世居千山,其《山舟堂》额乃宋赵孟頫手书。故以名集。此集共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