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贯一解
十二卷。清闵嗣同撰。嗣同字来之,号双溪,乌程(今甘肃古浪县南)人,生卒年不详。康熙十四年(1675)副榜贡生,官景宁县教谕。该书不录经文,于每章总解经义,取诸儒之说并以己意加以贯通,如其说有异,则别附于后以备参考。
十二卷。清闵嗣同撰。嗣同字来之,号双溪,乌程(今甘肃古浪县南)人,生卒年不详。康熙十四年(1675)副榜贡生,官景宁县教谕。该书不录经文,于每章总解经义,取诸儒之说并以己意加以贯通,如其说有异,则别附于后以备参考。
清王锡(生卒年不详)编。王锡字百朋,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萧山毛奇龄入室弟子。毛奇龄(1623-1713)为清初经学家、文学家,字大可,号初晴,又以郡望称西河。康熙时任翰林院检讨、明史馆纂修官等职。
十三卷。无撰者人名,英国人艾约瑟(Joseph,Edkins)译。艾约瑟,英国教士,汉学家。1848年来华传教。1880年被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聘为海关翻译。所译西方史书,在当时中国社会有一定影响。书
一卷。清张作楠(生卒年不详)辑,其弟作楫注。作楠字丹屯,作辑字舫斋,浙江金华人。《宋史》以仲友曾为朱子所劾而不予立传。该书用集句体,采集广博,贯串亦佳。凡纪载互异,传所未详者,作楫又仿考异例,注于各条
二卷。明吴炎(1623-1663)、潘柽章(1626-1663)撰。吴炎,字赤溟,又号如晦;柽章,字力田,皆为江苏吴江人。吴炎在明灭亡后不忘故国,不仕于清,专治史学;柽章为明代生员,明亡后隐居不仕。该
(民国二十三年山东图书馆排印本)。屈万里撰。此书由山东图书馆所藏原石,以今隶传录而成。共一百二十五石。其中已见于上虞罗振玉集录的有十四石。此外皆三家集拓之本所未见。开封关葆谦《字谱》也未录。可与阿维越
一卷。清曾钊撰。曾钊字敬修,一字冕士,广东南海人,道光五年拔贡生,官至钦州学正。本书大旨是:认为“羲和”一章是历学之祖,其中所说的历象日月星辰,就是后世的恒星七政,各有一天之说所本;其中所说的测中心以
四卷。清刘鸣珂撰。刘鸣珂字伯容,蒲城人。此书因《易学启蒙》“本图书”、“原卦画”二篇之说而疏通其义。其稍有异同的是,解《大传》“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说圣人兼指羲、文,不是专指伏羲。至于“则之”
四种,十四卷。清李超琼撰。李超琼字惕夫,合江(今属四川省)人,生卒年不详。幼年读书成都,二十九岁从军辽左,随陈海珊观察,行巡辽阳、海城,入凤凰城。在辽八年,辅佐陈海珊办理边务。后官江苏等县知县。四种为
十五卷。明谢廷谅(约1610年前后在世)撰。廷谅字友可,号九索,江西金溪(一作湖广)人。生卒不详。万历二十三年(1595)进士,授南京刑部主事。官至顺庆知府。廷谅著有《清辉馆集》、《千金堤志》,已著录
清胡炳文撰。炳文爵里无可考。是书以朱子《章句》为宗,按朱子《章句》诂义本精,义有未尽。每别详于《语录》,间或《章句》与《语录》异义,自可互相参证。立于他家之说,多有发明朱义者,或有补朱义所不及者。是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