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卷。明张九一(1533-1598)撰。张九一,字助甫,号周田,河南新蔡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官至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明史·文苑传》附见王世贞传中。世贞诗亦谓吾党有三甫。即余日德(德
一卷。清胡重(生卒年不详)撰。胡重字鞠圃,秀水(今浙江嘉兴)人。精于小学,尝校《干禄字书》及《惠氏校本说文》。是书用李焘《五音韵谱》始“东”终“甲”之韵,取五百四十部首而编之,无说解,无注释。其自序谓
三十四卷,明郑贤撰。郑贤,生卒年不详,字元直,莆田(今福建省莆田县东南)人,官震泽县教谕。《人物论》一书成于万历三十六年(1608),书的内容主要是历代史书中对人物的论赞,以及唐宋以来各家文集中论古之
四十六卷。清周在延编。在延,河南祥符(今河南开封)人。是书卷首有康熙二十三年(1684)虞山钱陆灿序。篇中发明经旨,大率以朱子《集注》为主,力辟俗学异学。其于《大学》格物之义,尤显攻王守仁。引朱子言斥
明沈泰纂集。沈泰,字林宗,别署福次居主人,杭县(今浙江杭州)人,生卒年不详。《盛明杂剧》于崇祯二年(1629)辑成,所收大都是明代嘉靖以后的作家作品。入选作者多为江浙籍人,或为活动于江浙一带者。此编分
十七卷。宋洪兴祖(1090-1155)撰。洪兴祖,字庆善,丹阳(今江苏丹阳)人。宋徽宗政和中登上舍第。南渡后,历任秘书省正字,太常博士等职。后出知真州、饶州,兴学开荒,有政绩。因触犯秦桧而编管昭州卒。
十卷。明吴宣(约1470前后在世)撰。吴宣,字师尼,号野庵,崇仁(今江西崇仁县)人。(生卒年不详)。明景泰四年(1453)举人,授左军督府经历,改中府,升镇远府知府。著有《野庵文集》。此集系其门人王君
二卷。作者不详。记宋大臣韩琦事迹。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以为是其家所传;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则认为是韩琦子忠颜所撰。又《直斋书录解题》和《宋史·艺文志》均作十卷,传世明、清刊本及《韩魏公集》中所录亦为
三卷。清末郑章云(生卒年不详)辑。章云字士烺,扬州人。该书继刘孟瞻、吴熙载所集《扬城殉难录》而作,记太平天国战事中扬州死难之人。始于咸丰三年(1853年)扬州城被攻陷,上中卷为官吏、士绅,下卷则为妇女
三卷。明毛晋(1599~1659)撰。毛晋字子晋,号潜在,常熟(今属江苏)人。明末藏书家,藏收84000余册,多宋元刻本,建汲古阁、目耕楼以储之。曾校刻《十三经》、《十七史》、《津逮秘书》、《六十种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