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朝筹办夷务始末
八十卷。清贾祯等奉敕撰。是书起自道光三十年(1850年)正月,止于咸丰十一年(1861年)七月,首尾十二年。奉诏设馆纂而成书。是书编纂体例仿《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凡“上谕、廷寄以及京外臣工之奏折,各国往来之照会、书函等件,凡有涉于夷务而未纂入实录者,皆予收入。”书中所录文书,常有删节,尤以奏折为甚。编纂者将奏折原奏日期删去,所列日期均为军机处收到或奉旨发出日期,并改成干支记法,以至较乱。1930年,由故宫博物院首次影印出版。1979年由中华书局出版点校本。
八十卷。清贾祯等奉敕撰。是书起自道光三十年(1850年)正月,止于咸丰十一年(1861年)七月,首尾十二年。奉诏设馆纂而成书。是书编纂体例仿《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凡“上谕、廷寄以及京外臣工之奏折,各国往来之照会、书函等件,凡有涉于夷务而未纂入实录者,皆予收入。”书中所录文书,常有删节,尤以奏折为甚。编纂者将奏折原奏日期删去,所列日期均为军机处收到或奉旨发出日期,并改成干支记法,以至较乱。1930年,由故宫博物院首次影印出版。1979年由中华书局出版点校本。
十六卷。旧本题月梧刘实(生卒年不详)撰。凤梧刘茂实注。撰者姓与名即“刘”与“实”之间,原书空一字。疑刘实与刘茂实似为兄弟,本以实字连名,旧本也许因年久模糊,其字不清楚,传写者未辨,因于姓名之间空一字。
三十二卷。清许梿等撰。许梿,字珊林,浙江海宁州人。道光进士。曾任山东平度州知州。是书卷一为名例,卷二为吏律职制、公式,户律户役,卷三为户律田宅、婚姻,卷四为户律婚姻、仓库、课程、钱债、市廛,礼律祭祀、
二十卷。宋薛尚功(生卒年不详)撰。尚功字用敏,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绍兴中(1131-1162)以通直郎佥定江军节度判官厅事。善篆籀,尤好金石文字。是书著录自夏至汉钟鼎彝器五百一十件,不言诸器之体制,
二卷。宋孙奭(962-1033)撰。清蒋仁荣考证。奭字宗古,博州博平(今山东茌平西)人。宋经学家,著有《经典徽言》、《五经节解》、《孟子正义疏》。仁荣字杉亭,浙江海宁人。是书就奭所为《音义》,为之校证
一卷。撰者不详。内容皆述晋国公丁谓所谈当代故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认为此书出于洪州潘延之家,疑为是潘延之所作,而潘又是丁谓的外甥。今考其书,所述史实,颠倒事非,有悖公论之处颇多,未必是潘延之所为。此
见《懿安事略》。
六卷。清朱濂撰。濂字理堂,安徽歙(今安徽省歙县)人。泾县包世荣著有《毛诗礼徵》。包世荣去世于道光六年(1826年),而本书成于道光十七年(1837年),在包著之后,故卷首王荫森序,亦曾提及世荣之书。朱
二卷。清吴启昆撰。吴启昆字宥函,江宁人。康熙六十年(1721)进士。官任翰林院编修。其书只是总论易之大旨,不再为章句作解释,如上下经之分篇,诸卦的命名,以及先天、后天、圆图、方图等类各为一篇,以阐释其
一卷。题许学士撰,不著其名。此书从《永乐大典》中辑出,从其内容看,作者为南宋人(《四库提要》)。名曰十论,实则仅存八论。此八论分别为:吴、蜀、东晋、宋、齐、梁、陈、元魏。所佚二论为魏、西晋也未为可知。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在《农政全书》六十卷本外,另有一本四十六卷本,四十六卷本才是陈子龙删定的。从凡例上看四十六卷本与六十卷本在结构上完全相符。实际上,除陈子龙所整理刊行的本子外,并不存在另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