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恒解
六卷。清刘沅撰。刘沅字止唐。四川双流人。乾隆五十七年(1792)举人。曾官湖北天门县知县,国子监典簿。后隐居著书。其父于易学很有研究,认为“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实天启圣人以明道化,不仅在数术也”,刘沅对其父学说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而著成此书。书中颇推崇王弼、程颐、朱熹之说,同时又兼采汉学象数,故其观点多持之有据,言之成理,是清代比较优秀的易学著作之一。有到福楼重刻本。
六卷。清刘沅撰。刘沅字止唐。四川双流人。乾隆五十七年(1792)举人。曾官湖北天门县知县,国子监典簿。后隐居著书。其父于易学很有研究,认为“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实天启圣人以明道化,不仅在数术也”,刘沅对其父学说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而著成此书。书中颇推崇王弼、程颐、朱熹之说,同时又兼采汉学象数,故其观点多持之有据,言之成理,是清代比较优秀的易学著作之一。有到福楼重刻本。
一卷。清王国维编著。王国维(1877-1927),字静安,一字伯隅,号观堂,浙江海宁人。早年研究哲学、文学,曾在通州、苏州等地师范学堂任教习。辛亥革命后以清遗老自居。1913年起从事古代史料、古器物、
一卷。清沈炳震(1679-1737)撰。沈炳震,字寅驭,号东甫,归安(今浙江吴兴)人,年五十九岁。岁贡生,乾隆元年(1736)荐试博学鸿词。炳震少好博览,才益闳雅,尤深史学,著作宏富。著有:《增默斋诗
五卷。唐王方庆(?-702)撰。王方庆名綝,以字行。咸阳(今属陕西)人。武后时官至凤阁侍郎平章事,终于太子左庶子,封石泉公,谥号贞。平生著述颇丰,除本书外,还著有《南宫故事》、《尚书考功簿》、《谏林》
八卷。清胡时忠撰。胡时忠原名时亨,字慎三,无锡(今属江苏)人。明崇祯时举人。生卒年不详。本书主要记载孔府祀典之事,先列位次,而对儒家圣贤各予著录,第八卷为考证辩论之词,共十五篇。《四库全书》列于存目。
十八卷。清倪在田(生卒年月不详)撰。倪在田,字子新,又字田甫,号苕村,江都(今江苏江都县)人。诸生,留心南明史事,著有《扬州御寇录》等。《续明纪事本末》,为《明史纪事本末》续编,体例悉同。对史料广泛搜
十五卷。明费宏(1468-1535)撰。费宏,字子充,号鹅湖。铅山(今江西铅山东南)人。成化进士,授修撰。历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参赞机务,进户部尚书。费宏性耿介,不事权贵。佞臣钱宁与朱宸濠欲与之
一百二十卷。清乾隆十一年(1746)奉敕撰。康熙御定《律吕正义》五卷,其于乐器、乐章则未及厘定。乾隆命廷臣诠次以成是编,凡分十类,曰祭祀乐、曰朝会乐、曰宴享乐,曰导引乐,曰行幸乐。并详其用乐节次,随月
二卷。明陈念先撰。念先,慈溪(今属浙江)人,生卒仕履不详。该书主要记其八世祖陈敬宗官南雍间事实。敬宗,字光世,永乐二年(1404)进士,曾官南雍20年,严重有师法,与北雍祭酒李时勉齐名,世称南陈北李。
六卷。戴笠撰。戴笠,字耕野,明吴江(今属江苏省)人。永陵,是明世宗(嘉靖)的陵墓。该书以纪事本末体记述嘉靖年间史事,各卷标目依次是“兴献大典”、“更定郊祀”、“钦明大狱”、“二张之狱”、“曾夏之狱”、
二卷。不著刻者姓名。第一卷为《尺牍渊明诗》、《详瑞》、《蜀素卷》,第二卷为《天马赋》。且在其卷首有“米南宫墨妙”篆书,下有“仲寿”二字印,以及“春草堂图书”印;卷尾有“玉照堂审定真迹摹勒于石”篆书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