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屠绅(1744-1801)撰。屠绅字贤书,号笏岩,又号磊砢山人,磊砢山房主人,江苏江阴人。乾隆进士,历任云南师宗县知县、广州通判等职,嘉庆六年,在北京得暴疾卒。屠绅喜欢吟诗作文,与当时著名文人洪亮吉
六卷。明余象斗(详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编。公案小说集。书分六类:人命、奸情、盗贼、诈伪、争占、雪冤,计五十九则。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
一卷。《抚楚治略》一卷。《谷城水运纪略》一卷。清杨素蕴(?-1689)撰。杨素蕴生平,详见《见山楼诗文集》(辞目)《抚皖治略》为杨素蕴任安徽巡抚时的条教、奏疏;《抚楚治略》一卷,为其官湖广巡抚时的教条
二卷。明黄傅(约1460-约1499)撰。黄傅,字梦弼,自号白露山人,兰溪(今浙江兰溪县)人。明弘治三年(1490)进士,官终监察御史。著有《白露山人遗稿》。是稿收诗、文各一卷,因其住所在兰溪县白露山
十二卷。明徐师曾撰。师曾字伯鲁,江苏吴江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官至吏科给事中。师曾初从吕祖谦之说,著《古文周易演义》一书,不传。后因明代取士用注疏本,才又撰著此书。大旨以阐发《本义》为主。
二十卷。宋孔延之编。孔延之,生卒籍里不详。是集前自有序,首题其官为尚书司封郎中,知越州(今浙江绍兴等地)军州事,浙东兵马钤辖。末署熙宁壬子(1072年)五月一日,越州清思堂。案施宿嘉泰《会稽志》,孔延
十卷。明王明嶅(约1593前后在世)编。王明嶅,字懋良,福建晋江(今泉州)人。生卒不详。万历七年(1579)举人。官至宁波府(今宁波等地)通判。宋叶适所编《四六丛珠》凡四十卷,见于《千顷堂书目》,明时
二卷。清苏源生撰。源生字菊村,河南鄢陵(今河南鄢陵)人。贡生,尝学于钱仪吉。是书首有方宗诚序,大旨笃守朱子《章句》,间引《语类》、《或问》等书,以及其他各家之说,以补充其义。朱子所说彼此不同的,则参互
一卷。清陈田(1852-1923)编。陈田字菘山,贵州贵阳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进士,官至给事中。谱主周起渭(1665-1714),字渔璜,一字桐野,贵州贵阳人,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进士
一卷。清康有为(1858-1927)撰。有为,字广厦,号长素,又号更生,学者称其为南海先生。早年受业于名儒朱九江,1888年赴京应试,上书光绪帝,建议变法图存,未能上达,后在广州设万木草堂讲学,189